网络法博客

关注IT产业、电子商务与法律的发展

« 日本乐天姗姗来迟,还是趁势而发?阿里巴巴加薪彰显社会责任感 »

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的背后更需要建设

自1月5日开始,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按照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门的部署,对互联网低俗内容的整治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法,对于违法低俗内容,依法处理;其二,则是由中国互联网协会等行业组织来加强行业自律行动,发动公众进行监督。

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双管齐下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这是跟互联网低俗内容的范围相关的。按照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蔡名照对“网络低俗内容”的解释,其包括“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包括宣扬血腥暴力、凶杀、恶意谩骂、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容易诱发青少年不良思想行为和干扰青少年正常学习生活的内容,包括直接或隐晦表现人体性部位、性行为,具有挑逗性或污辱性的图片、音视频、动漫、文章等,非法的性用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以及散布色情交易、不正当交友等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包括走光、偷拍、露点,以及利用网络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的信息等;违背正确婚恋观和家庭伦理道德的内容,包括宣扬婚外情、一夜情、换妻等的信息。”

由此可见,网络低俗内容之中并非全部都属于违法内容,还有不少是有违社会正常道德的内容,完全靠行政部门的执法是不够的,还必须借助行业协会来加强自律。由于行业协会手中无执法权,行业自律规范没有强制力,过去不少网络服务商置若罔闻。但这一情况不会再次发生,出现在全国整治专项行动的大背景之下,任何网络服务商恐怕不会再敢逆流而上。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是“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的确,网络低俗内容的泛滥客观上影响了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但是光靠整治并非根本之道,关键在于建设。

在整治之外,政府部门应该采取措施和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相关网络服务商开发出更多的适合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如今可以把绝大部分低俗内容从互联网上消灭掉,但是消灭掉之后还剩下什么给青少年看吗?没有。这一问题早已客观存在。两年前,广东越秀区政府建了一间“绿色网吧”,设施、环境一流,还是免费,但门可罗雀,原因何在呢?就是在严格布置了上网过滤软件之后,青少年上网之后没有多的内容可供浏览,“食之无味”。

互联网内容为王,没了感兴趣的内容,青少年势必会远离它。在整治低俗内容的背后,更需要花大力气去建设适合青少年的网络内容,否则就要将青少年赶离互联网。在互联网时代,我们一样对不起孩子们。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联系张樊

QQ:952387
电邮:netlawzhang@gmail.com

订阅博客

日历

最新评论及回复

最近发表

Powered By Z-Blog 1.8 Spirit Build 80722 Code detection by Codefense

Copyright 2005-2009Netlawbbs.com. 本站遵循创作共用2.5 by-nc-sa协议保护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