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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外挂合法化是在混淆视听

腾讯终于出手了,启动了多项打击QQ外挂措施,首当其冲的是“显示用户IP地址”、“显示用户是否隐身”等功能的彩虹版QQ外挂。相比较珊瑚虫 QQ,彩虹版QQ并没有将腾讯原版QQ打包提供下载,而是以一种独立外挂的形式提供,使用者需自己事先去下载腾讯原版QQ,这使得法律上的性质相对复杂一些。尽管如此,也不能洗脱彩虹外挂对腾讯QQ著作权及相关权益的侵犯。

首先,彩虹版QQ外挂属于一种非法外挂。我们现在对外挂的认识一般都集中在网络游戏领域。在网络游戏领域内,外挂非常多,给网络游戏厂商的利益造成了极大的侵害。包括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信产部等在内的五部委曾经联合发布过《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开展过多次专项打击行动。在该通知中,明确指出了“私服”、“外挂”行为的严重违法性,即“私服”、“外挂”违法行为是指未经许可或授权,破坏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修改作品数据、私自架设服务器、制作游戏充值卡(点卡),运营或挂接运营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从而谋取利益、侵害他人利益。

外挂已经逐渐从网络游戏领域延伸到其它的网络软件领域,QQ软件作为全国用户数最多的即时通讯软件,也就成为了不少外挂开发者所重点瞄准对象,希望在QQ软件上开发外挂来谋取非法利益。彩虹版QQ外挂属于其中影响最大的一个,严重侵犯了腾讯QQ软件的著作权以及侵扰了QQ软件的正常运营。

彩虹版QQ外挂的违法性主要要从该外挂给QQ软件的著作权及其运营的非法侵扰上去判断。彩虹版QQ外挂显IP和查看隐身好友的功能,都会涉及到对腾讯软件QQ软件客户端、服务器端的有关数据进行复制并修改,这些都没有得到腾讯公司的许可,是对QQ软件的复制权和修改权的侵犯。再则,因为彩虹版QQ外挂显IP和查看隐身好友的功能实现,让网友的上网地址等隐私问题完全公开,个人数据资料泄露并产生相关的安全问题,造成用户的利益受损,由此带来大量的投诉,给腾讯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严重的损害。

其次,彩虹版QQ外挂在拿着是“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合法的软件”来混淆视听。彩虹般QQ外挂作为一个非法外挂产品,是不能因为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而来洗脱其对腾讯公司的侵权责任的。需要明白的一点,所谓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只是初步证明著作权人对某款计算机软件所享有的各项著作权,而不能就据此就认定该软件没有侵犯到其它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软件著作权登记之时,登记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只是对软件做形式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也就是说“审查是对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登记要求进行查验核对。不对申请者提供的形式上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涉及的事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审查规范》第一款第二项)。由此可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颁发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根本就不去审查该软件是否会对其它软件的著作权人权利造成侵害,拿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来说明自己的合法性完全是在混淆视听,51.com在围绕此事声明中所主张彩虹版QQ外挂合法性的最大依据也就不成立了。同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中规定了,国家版权局可以根据“最终的司法判决”、“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来撤销登记,在一旦诉诸法庭,彩虹版QQ外挂被认定侵权的情况下,51.com所谓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也将不保。

针对51.com,腾讯有民事、行政、刑事多种途径可以选择去解决。民事途径即腾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去起诉51.com侵权著作权法的行为;行政、刑事途径即向国家有关版权执法部门及信息网络安全主管部门举报51.com的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施以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司法机构可以以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 quote 7.小李
  • 张樊,我不同意你的观点.
    而且我觉得你说的一点都不客观.
  • 2008-11-29 19:01:13 回复该留言
  • quote 5.不同观点
  • 从一个技术人员的角度来看,彩虹QQ没有修改任何腾讯软件的程序,数据,也没有也不可能去修改腾讯的服务器数据,更不可能自己去架设腾讯的服务器.那怎么就侵犯了腾讯QQ的软件著作权了呢?
    而且作者对所谓外挂程序一定都是非法的一说,我感到无法赞同.现在很多程序都是用挂件方式存在的.谁都知道浏览器里挂着多少第三方程序.MSN,MEDIAPLAY里也挂着程序.所以,说程序是外挂就违法了.这个观点十分可笑.换句话说,所有的WINDOWS程序都是WINDOWS系统的外挂呢.
    说到底,腾讯这么封杀对腾讯软件的外挂,无非是处于对其垄断经营模式的保护而已.否则怎么会有腾讯前期曾经支持珊瑚虫的事呢.
    在整个事件里,我们看到的根本不是什么著作权之争.其实是软件的开放与垄断之争.
    我们要看到的是,一个软件垄断的保护者跟一个自由软件的竞争者的战争.我不占在垄断的腾讯一边.我会占在自由开放的软件一方.垄断只能带来黑暗.无法带来光明.
  • 2008-11-27 16:28:23 回复该留言
  • quote 4.不同观点
  • 不是著作权之争,而是垄断与开放之争.
    "彩虹版QQ外挂显IP和查看隐身好友的功能,都会涉及到对腾讯软件QQ软件客户端、服务器端的有关数据进行复制并修改,"
    这个提法有问题.彩虹QQ跟腾讯QQ一样都是WINDOWS应用程序.一个WINDOWS程序对另一个WINDOWS程序产生的数据进行读取,并不能被判定为对该软件的复制权的侵犯.否则杀毒软件就没法工作了.
    可以肯定的是,而且彩虹QQ读取了腾讯QQ软件的数据,但绝对没有修改或者复制腾讯QQ软件本身.也没有,更不可能去修改腾讯服务器的数据.一来没必要,二来如果真的是修改了服务器的数据,那就是黑客攻击了.其实只是自行解释了由腾讯服务器发来的数据而已.
    作者用这样的一个臆想的推断来给彩虹QQ扣上一个大帽子.如果真如作者所说,你有这个主张,那你就要举证.你要用技术手段来证明,彩虹QQ是怎么在WINDOWS里复制了QQ的软件,并且更改了腾讯服务器里的数据.
    这一看就是一个不懂技术的人在盗用技术概念为腾讯挥舞大棒!
    如果没有理由阻止杀毒软件对QQ在WINDOWS里的使用进行扫描的话,那也没有理由阻止彩虹QQ对腾讯QQ软件运行产生的数据的读区与解释跟应用.

    "再则,因为彩虹版QQ外挂显IP和查看隐身好友的功能实现,让网友的上网地址等隐私问题完全公开,个人数据资料泄露并产生相关的安全问题,造成用户的利益受损,"
    我不认为看到另一个人的IP,或者隐身状态就是用户的隐私受到多大侵害.反而这个功能有是很多QQ用户迫切需要的一个功能.首先隐藏IP会导致网络欺骗横行,暴露IP有助于确定一个人的真实地址.难道我们手机的来电显示也算是侵犯个人隐私么?作者这个帽子扣的太大了吧.至于隐身不隐身,完全就是一个软件里的功能,根本涉及不到隐私,腾讯自己也有查隐身的工具,难道腾讯自己查就不是侵犯隐私了么.作者这个观点十分可笑.难道说,一个骗子在真相暴光的时候说:"由于你暴光了我的真实身份导致我没欺骗成功,那就是我的利益受到损失了."这理由能成立么?




    支持 于 2008-11-30 13:29:08 回复
    支持
    支持 于 2008-11-30 13:29:31 回复
    支持
  • 2008-11-27 16:27:02 回复该留言
  • quote 3.ss
  • 这篇文章的作者等于找骂 你的这个网站模板不是从网上下的 你也是侵权 彩虹也没有通过本身进行收费 何来外挂 难道腾讯不侵权 上回误删除一个网友照片 居然要赔偿 qb 恶心
  • 2008-11-26 22:14:03 回复该留言
  • quote 2.支持楼上的
  • 支持楼上的,记得当时珊瑚虫案的时候法律就认可了不修改他人程序是合法的

    请问张樊,山寨手机违法吗?如果违法,为什么这么盛行?没人抓?如果不违法,诺基亚、MOTO不气死?
  • 2008-11-26 14:53:02 回复该留言
  • quote 1.ttt
  • 那请问,使用IE内核的MAXTHON,TT等浏览器,从一方面也是IE浏览器的“外挂”。是否是违法的呢?
  • 2008-11-26 13:14:31 回复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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