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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任何域名都要循规

布棉近日在其博客中发了一篇日志《炒cn域名会不会炒成负资产?》,文中对.cn域名及其管理充满了偏见,布棉完全没有理解域名与商标权之间的关系,需要在这里指出一下,否则对不少网友是一种误导。

众所周知,炒域名要尊重他人的商标权。文中所举出的“nba.com.cn”、“nike.com.cn”等域名注册行为都属于域名的抢注,侵犯了他人合法享有的商标权,域名被商标权人拿走,天经地义。该文中说,“cn域名除了先来后到之外,还有一条规矩是不能抢注知名商标”。不仅仅是.cn域名,其余所有的域名包括.com等类别域名及其余的国别域名的注册都要以不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为前提。判断域名的归属绝不是以企业的财力和势力为标准。在布棉所看到的一些域名仲裁、诉讼的案例中,表面上看都是大公司获得了胜利,实质都是商标权人获得了胜利。

CNNIC是没有权利也不可能想将域名交给谁就交给谁的。针对.CN域名,我国已经有了一系列的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依照信产部出台的《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之规定,CNNIC是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但是域名的争议可以采用包括诉讼、仲裁、ADR等方式来解决。CNNIC指定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来解决.CN域名争议。CNNIC服从这些机构对域名持有者的裁决,而不是布棉所说的想给别人就给别人。

诚然过去.CN域名管理在起步阶段,出现过一些问题,引起了一些人的误解。但是随着.其管理及纠纷解决制度越来越完善,目前是值得信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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