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公布了“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第一批曝光网站名单”,两大搜索(百度、谷歌)和四大门户(新浪、搜狐、腾讯、网易)赫然在列。
照理说,这些网站应该是遵守法律、倡导网络文明之风的表率,但无一例外地存在“大量违反社会公德、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低俗内容”。这也是整个中国互联网的缩影。
客观上说,这六家网站在国内互联网的内容建设方面是最为规范的,不良内容是最少的。看看被点名所存在的问题,无不都是网站的自动服务所带来的问题:谷歌、百度的搜索提供了色情网站及色情图片的链接;新浪、搜狐、网易及腾讯都是“相册”、“博客”等空间因为网上上传低俗内容,网站删除不及时。
这就带来一个法律问题:针对网友上传的低俗内容,网络服务商的法律责任何在?
针对自己所提供的“相册”、“博客”等空间,网络服务商负有监管的责任,保证网友上传的内容合法。但由于无法事先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网络服务商事后及时删除即可免责。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公开点名批评这些网站,大都理由是“删除不及时”。我们不知道这些网站是多久没有删除,也不知道该中心“及时”的标准是多长呢?多长时间内算及时,目前我国法律法规都没有相应的规定。
众所周知,“及时删除”的标准确定必须科学合理。太短,则加重网络服务商的运营成本;太长,违法内容早已扩散开去。
必须慎重给“及时删除”确定个时间标准,才能更加明确加强网络服务商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