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博客

关注IT产业、电子商务与法律的发展

« ShopEx“店掌柜”实现电子商务的另一种可能Shopex为何受到淘宝卖家追捧? »

安利需要在网络销售与传统直销之间寻找平衡

据报道,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大中华区副总裁刘明雄在9月25日举行的《哈佛商业评论》第三届“管理行动奖”后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公开表示,反对其直销人员在淘宝网上销售安利产品。他认为,在淘宝网上售卖安利产品,伤害了其他营销人员销售产品的机会,将形成强烈的不公平竞争。其申明,安利除了给直销人员提供额外的收入,最重要的就是提供公平和多劳多得的就业机会,如果为了获得销售额而允许在网上叫卖安利产品,将极大伤害其他直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一种杀鸡取卵的做法。”

在全球包括国内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今天,安利大中华区有关负责人竟然发表如此的言论,其逻辑的混乱真让人匪夷所思。传统销售渠道越来越多地受到网络销售渠道的冲击,类似于安利类的产品直销模式应该更多地借助于电子商务。通过电子商务售卖安利产品,是营销人员营销能力提升的表现,并没有损害到其它营销人员销售产品的机会。

首先,任何营销人员都有权利利用电子商务来销售安利产品,根本不存在不公平竞争的问题。不少安利营销人员注意到了淘宝等电子商务销售渠道,领先一步上网,是其能力提升的一个重要表现,但并没有因为阻止其它人员来利用电子商务开展营销。大家仍然处在同一水平起跑线上,任何人都有权利来利用网络销售安利产品。

要说因为营销人员在淘宝上售卖安利产品,伤害了其他营销人员销售产品的机会,只能说一是网络销售正在逐渐挤占传统销售渠道的市场份额,这是大势所趋,二是那些不善于利用网络销售产品的营销人员知识能力陈旧,不能把握市场的发展趋势以及使用最新的营销工具。而在当今社会,一个不善于利用网络营销工具的营销人员势必会被淘汰;对于安利公司来说,放弃互联网销售无疑是营销能力的一次巨大倒退,势必也会被市场所抛弃。

其次,全球安利本身并不排斥电子商务,刘明雄错误地对待了网络销售。包括安利在内的国际直销巨头近年来把市场开拓的重点都放在了电子商务上,收效巨大。安利的母公司——美国安达高公司早在1999年就成立了一家独立的电子商务网站——捷星,第一年就有5亿美元的销售收入,目前该网站在北美电子商务网站中已排名第五,承担了安利全美80%的销售成绩;安利台湾也一样在我国台湾地区的电子商务产值达到6亿元人民币,一举成为中国台湾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之一。而安利中国也早就开始布局电子商务。

而电子商务的布局,在一定程度上会与传统的借助直销人员销售模式产生利益的冲突。这也就是刘明雄反对直销人员利用淘宝平台销售安利产品的原因。作为全球著名的企业,安利需要做的是如何在借助网络销售与传统销售之间寻找到一种利益平衡,引导、鼓励网络销售,而不是逆行倒施,无视市场的发展规律,反对网络销售。

  • quote 1.srandy
  • 我想博主你并没有看到另外一面。首先,安利公司的性质是什么?网下售卖的方式是如何的
    第二,不允许在淘宝上售卖和发展并无冲突。淘宝是怎样的假货次货泛滥已经基本都知道了,如果出现假货如何?电子商务不做面交就会产生巨大的信息量差,假货就容易卖出。加上淘宝圈地论量不论质,根本不可能靠淘宝主动监察。
    第三,布局电子商务可以是独立的,不依靠其他平台的。无论美国还是台湾方面所采取的都是B2C方式,这就能保证安利的信誉。所以禁止在淘宝售卖并无太大问题,更谈不上不懂电子商务。
    另外,电子商务最终是要走B2B2C路线的,淘宝目前只能算是个小商品市场一样的临时产物。
  • 2009-9-28 5:09:41 回复该留言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联系张樊

QQ:952387
电邮:netlawzhang@gmail.com

订阅博客

日历

最新评论及回复

最近发表

Powered By Z-Blog 1.8 Spirit Build 80722 Code detection by Codefense

Copyright 2005-2009Netlawbbs.com. 本站遵循创作共用2.5 by-nc-sa协议保护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