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报道,PPG创始人李亮在9月底带走2000万美元潜逃,目前正成为投资方和供应商的"通缉"对象。这篇报道引起了PPG的反击,PPG发言人否认了李亮的潜逃,还准备将经济观察报送上法庭。新浪科技将首页"深度阅读"栏目下的这篇文章也给撤下来了。今日的《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更是说接到了李亮的神秘邮件,称“我本人(指李亮)正在美国全力开拓PPG业务的事宜……公司11月10日在美国召开了董事会会议,一切都十分正常。”一切似乎都在朝着不利于经济观察报社的方向发展。
一旦证实了经观的报道是虚假的,经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是必须的。经观的不实报道一方面是对李亮个人的名誉权造成了损害,另一方面也毁损了PPG的商誉。按照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六条的规定,这篇“虚假“报道的法律责任应该由新闻出版单位——经济观察报社来承担。
但是事情远非这么简单。PPG已经深陷广告费用深渊,资金链的断裂,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多次传出有巨额的投资进入,仍然没有看到PPG有起色。让人不禁怀疑其获得巨额投资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