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我在学院南、北校区所开设的选修课《网络法》的选课学生名单已经公布,请点击如下网址查看:http://spreadsheets.google.com/pub?key=pWoZYF_YVocTXvejXDyfYQg,如有问题请回复。
Archive for 3月, 2008
珊瑚虫案有了进一步的进展,一审深圳南山区法院正如之前所预料的一样,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陈寿福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20万。也毫不意外的,是陈寿福也如期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上诉的理由无非还是说腾讯网站提供了下载、邀请参加了产品发布会等就应该视为珊瑚虫版QQ的开发得到了腾讯的许可。这个理由的不成立是显而易见的,当时腾讯的下载频道是如何运作的,早就有人告诉了一切;参加产品发布会、提意见更不能视为许可,照这样说,凡是被邀请去参加发布会的人想怎么修改腾讯软件来赢利都可以了。
这个案件从去年10月初开始,一直是网上的热点话题,只要有什么风吹草动,必定会引来众人的热议。对于此,已经让人疲惫。在“珊瑚虫声援站”上充分了违背法理,充斥着强词夺理的话语。
就拿其目前的网页标题来说,“腾讯QQ相当于电视机,珊瑚虫插件相当于DVD机,DVD机必须要与电视机配合使用,难道可以说DVD机是由电视机修改而来?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就是一个非常荒谬的论述。DVD机会去把电视机里播放的电视广告去掉吗?合理的说法应该是,珊瑚虫就象一些小电视台,盗播中央台节目,盖了中央台的台标,广告时还要插播自己的广告。
从表面上看,互联网舆论是一边倒,支持陈寿福。在本案一开初,的确诸多的使用珊瑚虫版QQ的网友在声援,但半年过去了,特别在事实与法律依据逐渐明晰之后,仍然有大量强词夺理的言论发出,更多的是利益的驱使。陈寿福被依法定罪,实际上就是宣告类似于珊瑚虫搭腾讯QQ便车赢利的软件开发模式是行不通的。这对于诸多的以此谋生的软件开发者是不愿意看到的。网上有言论认为将陈寿福绳之以法,是阻碍了技术创新。我要说的是,类似于陈寿福珊瑚虫版QQ的创新是对技术创新的玷污,是一种偷盗行为。
既然已经开始,终究会结束。我们相信司法判决会公正地给侵权者以制裁,尽管时间可能会漫长,争论可能会更激烈,反而是一件好事,让这场互联网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给人留下更为深刻的记忆。
Feedsky的话题营销提供了“VANCL 凡客诚品”的体验活动,曾经有类似的衬衣电子商务网站在纸媒上铺天盖地地广告宣传,让我动过心,正好可以借助这次活动来体验一下。
上周二在拿到“VANCL 凡客诚品”电子购物券后,赶紧在其网站上注册,挑选自己喜欢的衬衣。“VANCL 凡客诚品”网站作为一家专门针对男性生活的电子购物网站,销售包括衬衣、领带、T恤、休闲裤和平角裤等男士服饰。“VANCL 凡客诚品”上面的品种还是比较丰富的,其销售的全棉免烫牛津纺衬衣就有12种样式。相比当当、卓越等网站,“VANCL 凡客诚品”好比就是一个专卖店,专门销售男士服饰,销售的品种虽然没有当当等丰富,但能够让消费者更加便利地买到自己需要的商品。
在我和LP的一番选择之后,挑选了一件“免烫牛津纺全棉衬衫 领尖扣 热带橙”的衬衣,其后用电子购物券轻松完成了支付。这次购物,对于消费者来说,尽管没有试穿,但是“VANCL 凡客诚品”网站提供了比较详细的说明,让消费者对商品有比较深入的认识,诸如对“免烫牛津纺全棉衬衫 约克、佩、衬、线等细节都有比较详细的介绍。
但是“VANCL 凡客诚品”的配送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对于北京、上海的消费者可以提供48小时送达,但是作为居住在一个内地中等城市的我所能选择的送货方式只有平邮一种。我在上周二订货之后,至今仍然没有收到商品。让消费者在订货到收货之间需要过长时间的等待,势必会影响到业务的进一步推广。当然这是一个刚起步的电子商务网站所必然碰到的问题,需要“VANCL 凡客诚品”进一步改进,增加相对丰富、快速的送货方式。
阿里妈妈替广大中小网站搭建了一个交换网络广告的平台,众多站长的网络广告资源在这里交换,达成了利益共享。要在阿里妈妈上投放广告,有文字及图片广告两种,就效果而言,当然是图片广告较好。但是,对于许多站长特别主要是内容见长的站长来说,设计一个好的图片广告(Banner)就是一个麻烦的事情,特别是当经常需要更换广告的时候。当阿里妈妈将网络广告的成本降得日益低廉的时候,不能因为一些技术上的障碍让众多广告主“望洋兴叹”。
近日,一家名叫“55.la”的以提供免费Banner制作网站与阿里妈妈达成了合作协议,给阿里妈妈数十万会员提供免费的广告条制作。通过对该网站的访问,其提供的广告条模板数量众多,同时还专门开设了阿里妈妈会员专题,让阿里妈妈的会员能够免费、很轻松地在线自动生存广告条。这样一来,会员不仅仅能够通过阿里妈妈自由交换网络广告,同时也能够轻松地解决广告的制作问题。这对于阿里妈妈来说,无疑是对其业务发展是一个巨大的推动。
55.la的业务非常单一,就是自动免费制作Banner,为什么会吸引众人的注意,抱住阿里妈妈这条“大腿”呢?其实很简单,55.la抓住了互联网应用的本质:免费、便利。互联网的免费与便利,让互联网吸引了几十亿的用户,同时各种商业模式应运而生。淘宝击败eBay靠的是免费,免费邮箱一样横行于天下。Banner制作长期以来被人认为是个技术活,设计精美的Banner需要有专业的美工,需要用一些图片制作软件。这对于那些有着好的内容资源,但是技术上稍差的站长来说,无疑是个难题,但他们对Banner也一样有着巨大的需求。于是,谁能够帮助他们扫清这一障碍,必然会引起众人的注意。55.la就是这样的。尽管网上类似的Banner制作网站还有,但是相比较而言,要么设计模板单一,要么不能长期坚持免费策略。这就让有着近150万个Banner的55.la短时间内就获得网友及阿里妈妈的青睐。
55. la就是用互联网的方式解决了互联网上需要解决的问题,这让我们对互联网更加充满信心,让互联网干的事情就交给互联网吧。
放眼望去,不知道什么时间开始家家户户屋顶上都放置了太阳能热水器。可是春节前我国南方一场大风雪过后,家家户户又都忙着修热水器了。我家一个单元中十户人家就有六家的太阳能热水器发生了管路被冻裂漏水的情况。家中的热水器一年之内至少也要修上个三四次。相比家中的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真是让人欢喜让人忧。喜是其节约能源,省钱;忧是其太赢弱,时常维修。
今年3.15前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发布的《太阳能热水器消费者维权手册》,所揭示的太阳能热水器的众多安全隐患更让人瞠目咋舌。报告显示,有近七成消费者对使用的太阳能热水器不满意,电加热水中带电、内胆腐蚀漏水、保温层漏风跑气、支架锈蚀坍塌、管路开裂漏水等现象频出。没有想到太阳能热水器行业如此混乱,其“隐患门”已让太阳能行业到了生死存亡之际。
太阳能热水器行业何以至此混乱局面呢?上有国家的重视,下有民众的喜爱,产生了庞大的太阳能热水器市场。能源问题越来越突出,太阳能作为一种重要的再生能源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国家在《可再生能源法》中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太阳能热水器相比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有着成本低廉的巨大优势,也让消费者纷纷选择。这样的一个大蛋糕,引起了诸多企业的垂涎。加上这个行业没有特殊的市场准入制度,同时国家也没有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的国家标准,一时间,不管“阿猫”、“阿狗”,都纷纷进军太阳能行业,国内有大大小小太阳能制造商近1万家,充斥市场80%以上的都是小品牌甚至无品牌产品,造出来的太阳能热水器当然“鱼目混杂”,众多热水器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这种局面的出现给消费者的利益带来巨大的伤害。一方面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消费者将太阳能热水器买回去之后时常因为质量问题需要进行维修,管路漏水殃及四邻而进行赔偿,特别是一些小品牌的太阳能热水器厂商随时会因为市场竞争而关门,消费者购买之后的售后服务也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也会因为劣质太阳能热水器得不到保障。“电加热水中带电”是任何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的消费者所不愿意看到的,可这已经成为了太阳能热水器行业的第一大隐患。
不仅仅是消费者,整个社会安全也因为劣质太阳能热水器受到威胁。劣质太阳能热水器的支架会因为腐蚀,而发生坍塌;其固定铁丝也会因为腐蚀生锈,遭遇大风之后,从楼顶上飞下来,造成祸患。《太阳能热水器消费者维权手册》就显示,哈尔滨市就曾在一个月内发生4起因太阳能管路破裂结成冰溜子坠落伤人的事故。这些都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会公共安全。
太阳能热水器行业的混乱局面必须迅速得到扭转,否则会严重损害这个产业发展的动力。当越来越多的事故发生之后,消费者对整个产业会失去信心,而不仅仅是某个企业。这也必将严重破坏国家大力推荐再生能源产业的大计。
要引导太阳能热水器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要加快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的国家标准出台,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将资金小、技术差的企业挡在门外。当然,太阳能热水器市场上并非都是“一丘之貉”,市场上还有不少技术含量高、质量可靠、让消费者放心的企业产品。如皇明拥有太阳能行业规模最大、检测项目最全面的检测技术中心和全球样板工厂,开发出原装集成太阳能富有技术含量,其独有原装集成主机、原装集成配件、原装集成辅机,保证热水从生产到传输再到使用的整个过程都没有安全隐患。从原材料选择到主机、配件、辅机的设计生产,原装集成太阳能均严格按照太阳能户外特殊工作环境进行控制和检测,并由其统一提供,对消费者负责,让消费者使用太阳能无后患之忧。所以,包括消费者协会在内的社会组织及国家有关部门还需要进一步通过市场预警等机制,帮助消费者去选择技术可靠、实力强的企业产品,化解太阳能热水器行业的“隐患门”,真正实现消费者利益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统一。
从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网站上看到,法大知产中心对强生公司商标提起公益商标异议的消息。
从促进民族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2008年1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实验室)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对强生(Johnson & Johnson)公司申请注册并经被初步审定在第5类“处方止痛药”商品上的“ULTRACET”商标提出异议申请书。
该商标直接描述了产品的功能、用途特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的禁止性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实验室)从促进民族产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结合国内产业实际需要,还会陆续针对其他跨国企业在华申请的“问题”专利和商标有计划的提起公益诉讼。
这是该中心自去年对辉瑞公司的立普妥(Liptor)药品专利提起无效请求之后的又一重大公益行动。从专利到商标,他们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进一步深入;这一个富有朝气的团队,正在用专业知识实践自己强烈的民族责任感与社会公益心,为民族、为社会向世界500强射出“正义之剑”。为法学家及学术机构的正义之举叫好!
惠普针对中小企业用户的春季促销活动3月10日正式开始,至4月30日结束,涉及的产品包括3大产品线11款产品。今年的主题是“一年智选在于春”。顾名思义,中小企业对PC的选择最好的选择在于春天,要选对产品,要选对企业,最佳的选择当然是惠普。惠普此番“一年智选在于春”的春季促销活动稍微特别一点在于,该活动紧扣“选择”主题,以馈赠礼品、优惠升级产品以及升级服务的方式来吸引中小企业选择惠普产品。
惠普此番“一年智选在于春”的春促是对其去年12月提出的“全程助力”计划的深化与落实。惠普“全程助力”计划将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应用划分为选择、使用、保护以及迁移四个阶段,中小企业在选择一家产品之后,还涉及到售后服务以及借助信息化优化自己业务流程的问题。
长期以来,PC厂商将产品卖出去就了事,售后服务也停留在PC产品本身,并没有考虑到从PC延伸出对中小企业的咨询与培训。对于广大中小企业来说,购买PC也算得上一笔不小的投资,花钱买回来的PC的质量不过关,就会让它们的投资打水漂,同时给其企业数据安全带来威胁。我们生活中的不少中小企业购买回PC后,几乎只是将其当作一台高级打字机,并没有优化其业务流程,提高信息化水平。这样一来,对于中小企业购买PC,不仅仅需要一台质量可靠的PC,更需要的是能够接受到PC厂商的服务,提高自身信息化水平。
惠普的“全程助力”计划就昭示出了惠普抓住了目前中国中小企业的真实需求,卖产品是第一步,同时也是关键的一步,只有惠普进入了中小企业才可能“全程助力”;同时,“全程助力”也是惠普卖PC的一个噱头,客观上也有助于中小企业偏向于选择惠普。
在“3.15”即将来临之际,淘宝网宣布升级消费者保障计划,将推出“假一罚三”、“7天无理由退换货”和充值卡“闪电发货”三大举措,并在假货认证上提出了“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的方式,用以进一步确保消费者的高质量购物体验。“假一罚三”、“7天无理由退换货”和“买家申诉,卖家举证”制度在一定程度的确能够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提高消费者对网络购物的信心,加强电子商务的信用建设。这应该被视为是电子商务信用建设的一种制度创新。
一直以来,网络欺诈困扰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特别是C2C电子商务的发展,让广大消费者对网络购物失去信心。这几年网络购物遭遇欺诈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一个热点问题。有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互联网投诉60多万件,位居服务投诉增长幅度之首。就连正在召开的全国人大、政协会上,也有代表就网络欺诈问题专门提出提案。
“假一罚三”和“7天无理由退换货”制度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基础上,提高了对消费者利益保护的尺度,能够让消费者利益进一步得到保障。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也就是说,消费者买到假货,可以获得双倍赔偿,而“假一罚三”使得消费者可以多得到一倍的赔偿。与此相对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所提供的“三包”(包修、包换和包退)义务,也只是对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故障的商品提供该项服务。其中国家“三包”服务规定是“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而“7天无理由退换货”制度将退换货的理由从“产品发生性能故障”扩大到“无理由”即“任何理由”。原本民事诉讼法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让众多消费者在遇到网络欺诈时因为网络的虚拟性,自己无法收集到相关证据,举证困难,权益得不到维护,而如今,“买家申诉,卖家举证”措施将举证的责任推向卖家,让困扰消费者的网络举证问题得以解决。
这三大制度相比国家的法律法规的保护水平无疑提高了许多,让消费者受益非浅。提高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水平,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这也是得到法律认可的。按照法律精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的规定是一个最基本的底线,并不排出商家与消费者约定更加严格的保护尺度。网络欺诈事件的滋生,要想提高消费者的网络购物信心,就必须要在传统购物对消费者利益保护措施基础上进行创新,让消费者感觉到“买的放心”。“先行赔付”制度最早见于北京的一家建材市场——“居然之家”,但社会中真正广泛运用“先行赔付”制度的行业是电子商务。2001年8848事件的发生,让中国电子商务遭遇了一次极大的信用危机,其后各企业纷纷采用“先行赔付”制度。但仅仅靠一个“先行赔付”制度解决电子商务的所有信用问题,需要更多的制度创新。“假一罚三”、“7天无理由退换货”和“买家申诉,卖家举证”制度在这个意义上应该得到肯定。
消费者会对“假一罚三”和“7天无理由退换货”制度叫好,但是对淘宝卖家来说,表面上是对自己义务的一种加重,肯定会增加自己的经营成本。比如“7天无理由退换货”就可能无缘无故地增加许多退换货出来;“买家申诉,卖家举证”,让卖家在遭遇投诉必须自己来举证证明无欺诈行为,否则就要担负赔偿责任。但是这种卖家义务的增加,是对自己诚信经营的一种督促,让卖家弄虚作假付出更大的代价,消费者投诉获赔更加简便,减少网络欺诈的发生。这样一来就能够提高消费者对电子商务整个行业的信心,更多的网络购物行为发生,促进整个行业的繁荣,无疑让每一个卖家都能够从中受益。每一个卖家今日因为这些制度的实施而多付出的代价,会因为一个诚信网络购物环境的逐渐形成得到更为丰厚的回报。
“假一罚三”、“7天无理由退换货”和“买家申诉,卖家举证”制度设立的初衷都是为消费者着想,但我们必须看到,是否能够让消费者“买账”还得靠实际生活中的执行,让这些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否则也只是“叫好不叫座”。同时,仅仅这些措施还远远不够,我们也期待着各电子商务企业有更多的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措施出台,让整个行业的诚信水平有着进一步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