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8月, 2007

奥运网络广告市场 新浪们还有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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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世界专栏评论】2008年北京奥运会网络报道之战越来越激烈,新浪、网易、腾讯三大门户牵头组织的奥运网络报道联盟与作为北京奥运会互联网赞助商的搜狐两相抗衡。门户网站争斗奥运报道,归根揭底是为了能够在奥运网络广告上分一杯羹。8月22日,北京奥组委公开证实了搜狐在奥运赞助商采用奥运官方标志做广告方面有独家发布权。也就是说除了国际奥委会全球合作伙伴之外,北京2008奥运会的合作伙伴和赞助商即北京级别的赞助商“只允许在搜狐发布与奥运有关的网络广告”。北京奥组委此语一出,是不是就给奥运网络广告大战盖棺定论了、结果可想而知了呢?

  北京奥组委的表态,似乎让搜狐花费几百万美元获得的互联网赞助商资格非常划算。其实,搜狐在奥运网络广告市场上绝不会因为这个互联网赞助商资格而万事大吉,其它三大门户在北京奥运网络报道中仍然大有作为。

  首先,三大门户仍然可以从北京奥运网络广告市场中分一杯羹。北京奥组会的表态,肯定了搜狐作为互联网赞助商的权利,同时也给其它三大门户留下了充足的市场空间。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在逐渐增大,越来越多的商家注意到网络广告,特别是体育盛会期间的网络广告效应。去年的德国世界杯我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是1.8亿元,明年北京奥运会的市场规模肯定远超过这个数字。当然肯定不会有北京级别的奥运赞助商会去选择发布不含奥运标志的广告,搜狐在这个市场上的垄断恐怕是无法动摇的。可是留给其它门户网站的还有国际奥委会全球合作伙伴以及非奥运赞助商的网络广告市场,能抓住这些企业,新浪们也能赚个金银满钵。奥委会TOP赞助商向来都是广告大户,而且其中如三星、联想等企业产品也更加适合网络广告。同时不少非奥运赞助商也想搭奥运便车开展网络营销,由于搜狐相对门槛较高,使用新浪们的平台也将是不错的选择。我们还必须要考虑到有多少北京级别的奥运赞助商会选择去投放网络广告,从此带来搜狐垄断的奥运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到底有多大的疑问。可能新浪们在未来奥运的网络广告市场更加海阔天空。

  其次,新浪们还可以去寻找网络广告之外的体育赛事网络报道的赢利模式。目前在体育赛事报道的收入仅局限于网络广告,诸多门户网站一到奥运会、世界杯等重大赛事就血拼这一市场。如果哪一家门户网站能够在网络广告之外寻找到更有效的营销方式,势必会带来整个互联网体育行销的变革。

  当然新浪们能在北京奥运网络广告市场上后发制人的前提是:新浪们在这场奥运报道资源上能与搜狐旗鼓相当,从而有巨大的流量做支撑。换句话说,新浪们与搜狐的竞争还是在奥运报道内容上的竞争,这也就是三家牵头诸多网站纷纷参与奥运网络报道联盟的原因了。在搜狐作为互联网赞助商,独享诸多北京奥运会官方内容资源时,新浪们只有联合起来才能与之抗衡。

       相关文章:奥运网络报道,三英战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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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中国知识产权报采访:网络音乐版权,从对立走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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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滚石唱片与百度公司联合宣布,双方达成全面战略合作,此举标志着传统唱片公司开始与网络服务商走向合作。据了解,目前已经有57家唱片公司成为百度数字音乐平台的合作伙伴,这使得曾经闹得不可开交的网络音乐版权之争出现了转机。

  在互联网这个新兴的领域内,由于数字技术易复制等特点,传统唱片商和唱片公司在面对互联网上肆意泛滥的盗版问题时,往往一筹莫展,围绕网络音乐版权的纠纷也屡见不鲜。但是近日,曾经因为网络音乐版权而对薄公堂的百度公司与滚石唱片公开宣布联手合作,这使曾闹得不可开交的网络音乐版权之争出现了转机。

  百度、滚石握手言和
  事实上,从2002年11月百度推出MP3搜索服务以来,围绕其版权问题就一直硝烟不断。2005年9月26日,包括百代在内的国际五大唱片巨头把百度告上法庭,联合要求百度赔偿经济损失167万元。对此,百度公司提出合作分成模式,而5家唱片公司坚持要求一次性购买版权,双方谈判一度陷入僵局。
  1年前,包括环球、华纳、百代在内的7家知名唱片公司再次将百度公司告上法庭,但是此次7家唱片公司败诉了。原因是,去年7月1日起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为搜索引擎提供了避风的“港湾”,也最终使百度公司逃过此劫。这一结果严重打击了唱片公司的信心,双方开始重新考虑合作,以期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据了解,滚石唱片将根据此次战略合作的协议,授权百度使用其所有华语歌曲,供网民在百度MP3搜索上免费试听,而滚石唱片和百度公司将为试听页面设计广告位。同时,双方还承诺进一步探索广告支持的免费音乐下载模式。
    业内人士称,滚石唱片与百度公司的牵手,使原本剑拔弩张的对立阵营,在中国巨大的数字音乐市场面前,将更多地牵手合作。据了解,目前已有57家唱片公司成为百度数字音乐平台的合作伙伴,中国市场上半数以上的唱片公司已与百度数字音乐平台签订了类似协议。在数字音乐版权问题上,搜索引擎与唱片公司之间的博弈正向合作方面转变。

  唱片业网络维权难
  互联网作为一个新兴领域,难免存在一些法律上的漏洞,传统唱片业在面对网络侵权时,常常手足无措。
  今年4月2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11家国际知名唱片公司,联合起诉雅虎网站经营者北京阿里巴巴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系列案件,集中进行了宣判。虽然此次诉讼11家唱片公司胜诉了,但这也是唱片公司起诉搜索引擎的MP3搜索以来,第一次胜诉。
  据了解,这次11家唱片公司能够胜诉,是作为原告的唱片公司曾提前发函给雅虎,特别指出该网络上有229首非法下载歌曲的搜索链接,要求将其删除,但雅虎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放任涉案侵权结果的发生,因此法院认定雅虎应承担侵权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实验室研究员张樊认为,针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制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从某种程度上说是给搜索引擎提供了“避风港”,但是也不可否认是,该条例是适应网络发展现状的。
  而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实验室首席专家张楚则认为,互联网的发展完全改变了音乐作品的使用方式。在网络环境下,唱片公司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因此,作为唱片公司应该顺应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在这个基础上寻求新的发展。一方面,要在技术上下功夫;另一方面,要适当改变自己的盈利模式,与网络服务商进行合作,以达到共赢。

  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包括数字音乐在内的音像产业,如果没有版权保护做基础,必然会打击从业者的创作热情,对整个产业带来严重伤害。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版权保护是音乐产业健康发展的一个基本前提。同样,对于数字音乐的发展而言,版权保护也至关重要。
  百代音乐版权亚洲区总裁吴加爱就认为,整个数字音乐产业链条要理想地运转,需要在几个关键点上有所保证:首先,唱片公司能够为数字音乐服务提供商提供足够多的最新单曲;其次,网民愿意为个性化和正版的音乐产品付费;第三,数字音乐服务提供商最终能成为网络时代唱片发行的关键环节,拥有对唱片工业巨额利润的分配权。而链接消费者、唱片公司、数字音乐服务提供商等的最关键因素,就是版权,打通版权保护这个环节,数字音乐市场才会健康发展。
  对于百度与滚石的这次合作,业内专家认为,百度这一模式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建立了一个健康、多赢的生态系统,保护了数字音乐的版权,通过广告受益,唱片公司可以源源不断提供优质内容,这些优质的内容又保证了用户的如潮而至,最终广告商也愿意为之欣然买单,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产业链。
  目前,百度与滚石的合作只限于MP3歌曲的免费试听。对于用户下载MP3所引发的侵权问题,滚石唱片公司新媒体事业部一位艾姓工作人员称,滚石唱片与百度公司的合作,不会产生新的侵权问题。因为滚石唱片只是授权百度公司使用其所有华语歌曲,供网民在百度MP3搜索上免费试听,公司并没有开放MP3歌曲的下载服务。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攻关传播部杨海俊表示,百度公司自从推出MP3搜索服务以来,就从来都没有开通过下载服务,只是提供链接。

  对此,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程永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说,是否侵权,主要是看提供下载服务的提供者,是否经过权利人的许可。作为网站提供下载是有限度的,不能随便下载和链接,作为用户也应该尊重别人的权利。(知识产权报实习记者  薛 飞  吴 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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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院庭审录音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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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法庭离你越来越近了——能够在网上查到审判过程的数字录音记录。

美国联邦法院管理署近日宣布两家联邦法院将启动庭审的数字录音公开上网的试点。这两家法院是内布拉斯加州联邦地方法院和北卡罗莱纳州东区破产法庭。依照联邦法院管理署的安排,两家法院已经整理了自己的录音、案件管理和电子案卷系统,使一些音频文件能够在互联网上可以访问。今年夏天稍后会有其他三家法院参与试点,他们分别是:宾夕法尼亚州东区地方法院、缅因州破产法庭和阿拉巴马州北区破产法庭。

公众通过公众因特网来访问法院电子记录系统来可以收听录音,这类系统如比较知名的PACER,目前已经有了超过70万用户订阅联邦上诉法院、地方法院和破产法院的法院日程表。

数字录音对联邦法院系统来说不是新事物。联邦法院管理署指出,它已批准自1999年以来法院庭审的正式记录制作上网。数码录音已经在大多数破产法院和地方法院使用。按照联邦法院管理署提供的数字,联邦初审法官绝大多数使用数字录音,但是目前642名地方法院法官只有37名也使用数字录音。

现在法院一般用数字录音制作成电脑磁盘,收费26美元一张。购买者需要去法院书记员办公室购买磁盘。但是在为期6到12个月的试点期间,公众将可上网按照成本价格16美分得到相同的内容:8美分访问法院日程表,另外8美分去选择录音文件。如果试点结束,联邦法院管理署的电子公共内容计划,将会考虑到对带宽的影响、必须的技术成本和其它因素设定适当的收费。

原文出处:http://www.law.com/jsp/legaltechnology/pubArticleLT.jsp?id=1186563717436

作者:Marcia Coyle
翻译:张樊
翻译后与原文不尽雷同,如有错误、不当之处,请留言指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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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B分家上市 阿里巴巴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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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_070815_mxq_hot3 阿里巴巴上市的传闻几个月前就传出,7月28日下午马云更是在公司年会上确认了旗下的B2B业务已经正式启动了上市程序。据悉,阿里巴巴此番上市预计融资78亿港币,有望成为香港股市上最大的科技股,也将是市值最大的中国B2B电子商务公司。

  就在上市的前夜,阿里巴巴的动作不断。先是旗下雅虎以“中文上网2007”的名字重启昔日3721网络实名服务;后是阿里妈妈上线,涉足网络广告业务。业内对阿里巴巴这两项业务的前景评价并不一致,看好者和看衰者兼而有之。其实阿里妈妈和“中文上网2007”业务都是为阿里巴巴B2B业务上市后未雨绸缪,增强阿里巴巴除B2B之外业务的赢利能力。

  目前阿里巴巴号称“五条腿”走路,旗下拥有阿里巴巴、淘宝、支付宝、中国雅虎、阿里软件5大公司。阿里巴巴的腿虽然多,仍然还是一个瘸子,实际上只有一条腿走路。也就是说这五大业务中,目前只有起家的阿里巴巴B2B业务在赚钱,是其它四家发展的资金源泉。

  淘宝一直在“烧钱”,从见诸报端的投资数目来看,淘宝成立时的1亿元加上后来追加的3.5亿,以及05年宣布继续三年免费政策时追加的10亿元,累计达到了14.5亿。可是淘宝至今仍然维持着免费策略,几乎没有什么收入,还在寻找适当的赢利模式。从目前C2C业务的市场竞争来看,淘宝短期内采取收费策略,实现赢利的可能性很小。年初,马云也已经公开承认“中国雅虎”持续亏损。支付宝和阿里软件同样的呈现出赢利能力差、亏损的状态。这四家公司的发展都需要马云从B2B业务中赚到的钱拿来补血。

  昔日的公司架构下,马云能够相对轻松地从B2B业务划拨资金,来支持其它业务的发展。阿里巴巴、淘宝、支付宝、中国雅虎和阿里软件等五家公司都是集团的子公司,并非独立法人。但是为了应对阿里巴巴的上市,年初阿里巴巴进行了一次架构调整,五家公司变成了分公司。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五家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财务独立核算。这样的公司架构下,再加上阿里巴巴B2B业务的上市,阿里巴巴B2B业务的赢利,再也不能随便地投资到了其它“烧钱”的业务中去,公司的运作要向市场公众投资者负责任。

  从某种意义上说,阿里巴巴B2B业务的上市给了阿里巴巴融资的机会,但同时也可能会造成其它业务的断奶。在这种情况下,未来的阿里巴巴,要想B2B之外的业务还能继续走下去,要么在B2B业务上市之后,择机通过并购的形式将其它业务放入其中,要么增强这些业务的赢利能力。目前来看,增强B2B之外业务的赢利能力是当务之急,阿里妈妈和“中文上网2007”上线也就是马云的救火之作。

  相比目前阿里巴巴除B2B之外的其它业务,阿里妈妈和“中文上网2007”具有较强的赢利能力。近几年来,网络广告业务增长迅猛,Google和微软等全球互联网巨头看好这一市场的发展,分别并购了网络广告公司Doubleclick和aQuantive。尽管目前国内的几家网络广告分销平台并没有表现出较好的赢利能力,但是阿里妈妈背后有阿里巴巴的五大业务作为支撑,广告资源丰富,通过整合广告资源实现赢利的难度较小。

  “中文上网2007”刚一出来就被大量抨击——“史上最强流氓软件重出江湖”,尽管名声不好听,但是无论3721还是中文上网2007都意味着海量的流量。在百度与Google在中文搜索引擎的争霸围绕流量在做文章的时候,中国雅虎是不会放着3721这一“法宝”无动于衷的。当中文上网2007给中国雅虎带来海量流量的时候,中国雅虎才有机会思考何时赢利。

  阿里巴巴B2B业务的上市,好比家里的“老大”翅膀硬了,要分家了。家里剩下的老老小小光靠“老大”的救济是活不下去的,是到自谋生路的时候了。(本文系IT世界专栏评论,相关链接请见:http://it.com.cn/f/news/078/15/462275.htm

更换博客程序PJBlog为Word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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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被Wordpress丰富而又大方的界面、完善的功能所吸引,但一直苦于找不到一个方便的转换程序,同时又不忍放弃已经使用了两年的PJBlog程序。但长期以来,PJBlog程序莫名其妙地出现问题,先是链接无法显示,最近长期是登录面板无法打开,以至于无法进行任何管理活动。我到官方论坛中发帖寻求帮助,一直也没有网友提供方法解决,只好放弃了。

现在从PJBlog转换到Wordpress已经有很多成熟的程序,能够实现从文章到评论的完整导入。我使用的是抛砖引玉修改的程序,完整的操作指南见:http://www.sunnyfly.com/blog/index.php/wordpress/pj-to-wordpress/

旧的博客仍然保留,请大家使用2007.netlawbbs.com来访问。

中国总机电话实名,小心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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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的寻址技术从IP地址到域名再到自然语言的寻址技术(如通用网址、网络实名和中文域名等)是一步步越来越形象直观。在资讯发达的现在,需要记忆的联系电话实在太多,枯燥的数字也难以记忆。“中国总机电话实名”或许就是因此应运而生,来帮助消费者不需要通过记忆数字就能够找到相关企业,帮助企业获得最大限度的电话推广。

中国总机电话实名”是天下互联张向宁的旗下的一个产业。“中国总机电话实名”设置一个总机电话4008100100(在其2005年刚成立的时候,这个电话是95001000),消费者只需要记住有关企业的“电话实名”(企业一般都是以“公司名称”、“商标”、 “产品名称”、“行业名称”等作为电话实名),拨打这个电话由总机来转接,即可与企业通话。这样一来,消费者只需要付出本地电话费就可以联系外地企业;企业通过电话实名让自己的企业标识与联系电话统一起来,有利于品牌的推广和市场营销。

与域名、网络实名一样,“中国总机电话实名”一样会碰到与企业的商业标识权相冲突的问题。不少人会把一些驰名商标注册下电话实名,转接到自己的电话,要么伺机高价转让,要么开展不正当竞争,假冒驰名商标企业来获利。这个现象在“中国总机电话实名”中非常普遍,众多驰名商标、著名企业的电话实名的注册人并非权利人。

在接到Feedsky的话题邀请之后,我登录了“中国总机电话实名”的官方网站查询了电话实名“宝洁”的注册信息,发现注册人是“李长江8”,并非“宝洁公司”。然后致电4008100100,电话很快接通,告诉总机小姐转接“宝洁”,几秒钟后有人接电话了,问找谁。我问是否是宝洁公司,对方称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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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宝洁的例子还很多,诸如腾讯等电话实名,明显非权利人注册。在“中国总机电话实名”的介绍里看到“企业注册‘电话实名’,也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手段”的字样,目前不作任何实质性审查,“中国总机电话实名”会造成众多企业的知识产权被侵犯,反倒成为了侵犯知识产权的“帮凶”。“中国总机电话实名”长此以往,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很有可能重蹈昔日3721诉讼不断的覆辙。

B2B分家上市 阿里巴巴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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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_070815_mxq_hot3 阿里巴巴上市的传闻几个月前就传出,7月28日下午马云更是在公司年会上确认了旗下的B2B业务已经正式启动了上市程序。据悉,阿里巴巴此番上市预计融资78亿港币,有望成为香港股市上最大的科技股,也将是市值最大的中国B2B电子商务公司。

  就在上市的前夜,阿里巴巴的动作不断。先是旗下雅虎以“中文上网2007”的名字重启昔日3721网络实名服务;后是阿里妈妈上线,涉足网络广告业务。业内对阿里巴巴这两项业务的前景评价并不一致,看好者和看衰者兼而有之。其实阿里妈妈和“中文上网2007”业务都是为阿里巴巴B2B业务上市后未雨绸缪,增强阿里巴巴除B2B之外业务的赢利能力。

  目前阿里巴巴号称“五条腿”走路,旗下拥有阿里巴巴、淘宝、支付宝、中国雅虎、阿里软件5大公司。阿里巴巴的腿虽然多,仍然还是一个瘸子,实际上只有一条腿走路。也就是说这五大业务中,目前只有起家的阿里巴巴B2B业务在赚钱,是其它四家发展的资金源泉。

  淘宝一直在“烧钱”,从见诸报端的投资数目来看,淘宝成立时的1亿元加上后来追加的3.5亿,以及05年宣布继续三年免费政策时追加的10亿元,累计达到了14.5亿。可是淘宝至今仍然维持着免费策略,几乎没有什么收入,还在寻找适当的赢利模式。从目前C2C业务的市场竞争来看,淘宝短期内采取收费策略,实现赢利的可能性很小。年初,马云也已经公开承认“中国雅虎”持续亏损。支付宝和阿里软件同样的呈现出赢利能力差、亏损的状态。这四家公司的发展都需要马云从B2B业务中赚到的钱拿来补血。

  昔日的公司架构下,马云能够相对轻松地从B2B业务划拨资金,来支持其它业务的发展。阿里巴巴、淘宝、支付宝、中国雅虎和阿里软件等五家公司都是集团的子公司,并非独立法人。但是为了应对阿里巴巴的上市,年初阿里巴巴进行了一次架构调整,五家公司变成了分公司。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五家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财务独立核算。这样的公司架构下,再加上阿里巴巴B2B业务的上市,阿里巴巴B2B业务的赢利,再也不能随便地投资到了其它“烧钱”的业务中去,公司的运作要向市场公众投资者负责任。

  从某种意义上说,阿里巴巴B2B业务的上市给了阿里巴巴融资的机会,但同时也可能会造成其它业务的断奶。在这种情况下,未来的阿里巴巴,要想B2B之外的业务还能继续走下去,要么在B2B业务上市之后,择机通过并购的形式将其它业务放入其中,要么增强这些业务的赢利能力。目前来看,增强B2B之外业务的赢利能力是当务之急,阿里妈妈和“中文上网2007”上线也就是马云的救火之作。

  相比目前阿里巴巴除B2B之外的其它业务,阿里妈妈和“中文上网2007”具有较强的赢利能力。近几年来,网络广告业务增长迅猛,Google和微软等全球互联网巨头看好这一市场的发展,分别并购了网络广告公司Doubleclick和aQuantive。尽管目前国内的几家网络广告分销平台并没有表现出较好的赢利能力,但是阿里妈妈背后有阿里巴巴的五大业务作为支撑,广告资源丰富,通过整合广告资源实现赢利的难度较小。

  “中文上网2007”刚一出来就被大量抨击——“史上最强流氓软件重出江湖”,尽管名声不好听,但是无论3721还是中文上网2007都意味着海量的流量。在百度与Google在中文搜索引擎的争霸围绕流量在做文章的时候,中国雅虎是不会放着3721这一“法宝”无动于衷的。当中文上网2007给中国雅虎带来海量流量的时候,中国雅虎才有机会思考何时赢利。

  阿里巴巴B2B业务的上市,好比家里的“老大”翅膀硬了,要分家了。家里剩下的老老小小光靠“老大”的救济是活不下去的,是到自谋生路的时候了。(本文系IT世界专栏评论,相关链接请见:http://it.com.cn/f/news/078/15/462275.htm

今天的后现代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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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英国卫报: 21世纪建筑在历史上创造了一些复杂的、高科技的建筑物。下面是其中一部分。

bmw

BMW Central Building

gherkin-baron

30 St Mary A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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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a Center

bankofchina-setborngetty

Bank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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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au viaduct

iac-tama-getty

InterActive Co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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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ei 101

谁是中文法律网站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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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2145657 网站的排名千奇百态,各有各的排法。国外有Alexa,国内有Chinarank。各家网站都把自己在Alexa的排名来说事,尽管明眼人知道这个排名有多少水分。

排名这个东西,谁都说不在乎,其实谁都在乎。谁是中文法律网站中NO.1?从各种各样的网站排名系统来找找。

1、Alexa:在中国网站、中文网站的排名中前100位都找不到法律网站的影子。Alexa的主题网站栏目,其实并不是排名,而是一些相关网站的推荐。“Law”类目下基本上也找不到中文法律网站。但是国内网站“东方法眼”根据Alexa排名,做出中文法律网站排行榜,“法律图书馆”、“中国法院网和“法律教育网名列前三位。

2、Chinarank:其“法律”类目下共有320个网站,“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分列前三名。

3、互联网实验室的中文法律网站排行榜中“法律图书馆”、“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和“法律教育网”分列前三位。

4、法律桥网站也有一个中文法律网站排名,“法律图书馆、“法制网和“法律教育网分列前三位。

这些中文法律网站排名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问题。

1、统计排名采样的中文法律网站数量。Chinarank号称中国网站排名,但是比较来看,其分类排名是最不值得信任的。排名采样的网站总量太少,众多优秀法律网站被排除出去。互联网实验室也只采样66个网站,法律桥网站的采样数量不太清楚。哪些属于法律网站?那些政府网站、政法大学网站是否该包括进去吗?如果不把法律网站的范围界定清楚,排名就无法开展。

2、统计排名的标准。Chinarank使用自己的独立排名系统,互联网实验室和法律桥排名都以Alexa排名为基础。如互联网实验室排名中的人气指数,是“以Alexa.com 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选取各个行业排名靠前的网站为成分网站,对其访问量(IP值)及人均页面访问数(PV)进行加权计算得出平均值,其他网站与此值相比,得到各自的人气指数值。”法律桥网站也把Alexa排名作为一个重要的系数。此外,法律桥中把网站在Google中的“法律”关键词排名作为一个系数,也并不科学,众多的法律专业网站并不是以“法律”作为关键词的。

姑且信任Alexa,法律图书馆的Alexa排名是全球第 18,193位,寻找超过这个名次的中文法律网站。如有发现,请跟贴!

接受检察日报采访:期待反腐游戏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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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于《检察日报.廉政周刊》,原文链接;http://www.jcrb.com/n1/jcrb1379/ca625587.htm 

xin_580804071440406227693 “我下载了一个试着玩了玩,感觉虽然做得比较简单,但把廉政教育和网络游戏结合起来,是一种创新。”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预防处检察官许道敏提到的这个游戏,是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纪委、海曙区西门街道党工委等于7月25日推出的一款名为《清廉战士》的公益性免费网络游戏。据介绍,这是国内第一个以廉政文化建设为主题的网络游戏,目标群体为青少年。

  尽管此游戏刚刚出来,但仅在新浪网的下载次数已达10多万人次。由于在线人数过多,让原本只能承载五六百人的服务器暂停服务,被迫升级。

  关注这个游戏的,除了众多好奇玩家外,还有国内众多专家学者。

  一款网络游戏,将严肃的廉政建设和娱乐性很强的网络游戏这两个似乎没有关联的事物结合起来。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程文浩告诉记者:“这是社会廉政文化建设的一种新尝试。”而《清廉战士》之所以能引起如此大的轰动,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卓泽渊认为,这反映了人们对腐败的仇恨,对腐败问题的关注,以及网络游戏本身新颖方式的吸引。

  对于《清廉战士》面向青少年进行清廉教育的设计初衷,有人提出这是“贪官生病让青少年吃药”。程文浩并不认同这种说法,他告诉记者:“这与新生婴儿要打乙肝疫苗是一个道理。青少年廉洁教育实际上是我们对中国未来廉政建设的一项战略性投资,而且和当前针对成年人的惩防腐败工作并不矛盾。”程文浩说,让青少年提前接受廉洁教育,“吃吃药”,正是为了增强青少年自身的“免疫力”,确保他们走上社会之后廉洁自律。

  与程文浩的观点不同,卓泽渊认为:“这个游戏的设置初衷很好,但却忽略了正确惩治贪官的方式,为什么不能在游戏中按照举报、控告、申诉、接受司法机关审判的程序,一步步进行,按照举报一次多少分,控告一次多少分步步深入,最后把贪官惩处的方式来玩?”卓泽渊认为如果按照游戏中使用“武器、法术、酷刑等”解决方式,最终造成的只能是“腐败反不了,而又出了新问题”。“反腐倡廉的最大武器是人民监督,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在法制建设的环境里,去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的方式方法一定要法治化。”

  据程文浩介绍,香港廉政公署和澳门廉政公署都在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和游戏对青少年进行廉洁教育,寓教于乐,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记者了解到,香港廉政公署特别为儿童制作了一些反腐反贪的卡通片,让孩子们逐渐了解反贪的意义。到了大学时期,每个香港大学生都要参加廉政公署的讲座,以免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犯错误。程文浩特别向记者推荐了香港廉政公署为青少年设立的“另有Teen地”等反贪教育网站(http//www.teensland.icac.hk/)。记者注意到,在这些网站有很多反腐倡廉的小游戏,但与《清廉战士》最大的区别在于游戏中没有武力、法术的环节设置,全部通过考察游戏者的观察力、敏捷性、廉政知识问答等环节来“惩处贪官”。对于《清廉战士》中的环节设置,程文浩认为这些内容应当避免。“网络游戏既然要宣扬阳光理念,内容就应充分符合法治精神,经得起最严格的检验。”

  在专家眼中,网络对于惩处腐败的作用,除了网络游戏外,还有其他的方式。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樊向记者介绍了一家名为“国际追踪”的非营利团体,这是一家以搜集全球官员索贿信息,帮助公司在拓展国外业务时反腐败的网站。张樊介绍说,这个网站设立的目的不在于调查行贿人或受贿人姓名,也无意采取相关法律行为,而意在搜集各国官员索贿情况,最终将相关信息按国别汇编为官员索贿公开记录。这些记录会帮助相关公司规避相关风险,并采取相应反腐措施。“我国有关部门应该积极探索利用网络来开展反腐败活动,而不局限于网络游戏上。”张樊说。

  至于宁波市海曙区纪委开发网络廉政游戏的做法,有人认为这是政府在“作秀”。“对于这种新鲜事物,现在就评价其意义恐怕还为时尚早,更不要冠以作秀的帽子加以否定。”许道敏与程文浩的观点相同,他认为现在还不是评价这款游戏最终结果的时候。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理事长张楚认为,这款网络游戏要想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首先要从网络游戏本性出发,适应市场,“只有不断改善游戏质量,廉政游戏的设置初衷与结果才能真正统一在一起”。

  “我不认为一个网络游戏就能改变社会整体环境。不过量变引起质变,也许一两项尝试的影响相对有限,但是它们最终能够形成合力。”程文浩说清廉游戏可能在刚开始的时候并不被很多人充分理解和认识,但社会应当容忍和欢迎这些尝试。

        新闻背景:宁波市纪委首次推出网络游戏助廉反腐

                         反腐“网游”引起激辩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