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12月 18th, 2006

Dec 18 2006

支付宝为何不能正视现实?

Published by 张樊 under I T 评论

  昨日北京晨报的一篇名叫《网上支付易被金融犯罪利用——有人在用"支付宝"大规模违规套现》的文章引起了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公司的激烈反应,称此报道严重失实,并"将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文章中揭示了目前我国电子支付领域中利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所存在的金融犯罪风险,其中引用了网上一个《用支付宝,成功套现25000元》的帖子,点名指出了支付宝。这让支付宝坐不住了,发出了诉讼威胁。

  报道是否如支付宝所说的,严重失实吗?笔者看来,一点也没有。这篇报道是客观而又公正的报道。由于我国目前尚没有法律法规来监管第三方支付公司,让这类从事于网络支付等金融业务的公司置于国家金融监管之外,更容易被金融犯罪者所利用,用来信用卡套现和洗钱。这是不争的事实,业内诸多专家研究和调查所得来的,包括官方的报告和官方有关人士中也公开指出这一点,诸如央行近日发布的《反洗钱报告》。央行正在制定的《支付结算组织管理办法》,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监管,也就是为了应对其所可能带来的诸多问题,其中也包括了给网络金融犯罪带来便利性问题。支付宝作为我国第三方支付工具中市场份额最大的,这些问题必然存在,当然其存在的问题也是整个产业的缩影。

  笔者倒是无法从支付宝公司的声明中看出该公司认为北京晨报文章严重失实的理由。帖子《用支付宝,成功套现25000元》中所提到的用伪造交易来进行信用卡套现,是完全可行而且存在的。即使是支付宝公司在声明中也没有否定这一点。同时,北京晨报文章整篇中没有涉及到支付宝目前交易中的违规交易占有多少份额的只言片语。文章标题说的是"有人在用'支付宝'大规模违规套现",是对《用支付宝,成功套现25000元》帖子所揭示的一起事件的正确诠释,而支付宝却理解称为了大部分用户利用"支付宝"来套现,倒有点"贼喊捉贼",心虚的感觉。

  同时,北京晨报文章对支付宝上预存现金的报道,也是对这一现象的客观真实地揭示。支付宝上有大量的"休眠资金",没有公布利息的走向之前,引来大量用户的猜疑,是再所难免的。媒体的报道,是对支付宝正常的舆论监督,让支付宝公司了解到用户对这一工具的质疑。假设真按照支付宝宣称的那样将这部分利息作为"应付款项挂账",支付宝完全可以借此机会出面澄清,更加获取用户的信任。事实上支付宝所拿出的工行出具的《客户交易保证金托管报告》对于证明这部分利息的走向是没有证明力的,因为这是支付宝为了提高客户交易安全性的所采取的一种保障措施,与利息走向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方支付暗藏信用卡套现和洗钱等法律风险,支付宝作为我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正确的态度是积极面对这一问题,采取必要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此类网络金融犯罪,而不应该是一味地否认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自欺欺人会伤害到支付宝公司及第三方支付产业发展的社会基础。支付宝公司称近日接到招商银行对其打击信用卡套现方面的肯定函,就是对其以往工作的肯定。打击网络金融犯罪,是包括支付宝在内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社会责任之所在。(本文首发硅谷动力,文章链接为:http://www.enet.com.cn/article/2006/1215/A20061215338598.shtml

No responses yet

Dec 18 2006

微软Live Expo离C2C有多远?

Published by 张樊 under I T 评论

张樊

  微软强势发布了Live Expo中文版的测试版服务,Live Expo是一项动态社交分类信息服务,用户通过它可以查找并出售物品、了解信息以及寻求合作机会。尽管微软相关负责人一再强调”把Live Expo定位在个人信息的发布服务,而不是C2C”。但仍然被媒体和业界认定为Live Expo是微软准备涉足C2C领域的先锋。

  在马云的眼里,C2C特别是中国市场的前景是如此的美好,但是不是足以吸引微软来分一杯羹呢?确实还很难推测,毕竟Live Expo作为一项动态社交分类信息服务,尽管能够提供一些商品出售信息,但与C2C服务相差太大。可分类信息网站与C2C网站千丝万缕的联系,不由得让人平添几分猜想。

  Live Expo离C2C只一步之遥

  目前来看,Live Expo确实与C2C存在有很大的差别。尽管Live Expo与C2C都会提供相关的买卖信息,但Live Expo只提供信息发布的功能,而买卖的过程确不能借助这个平台来完成。Live Expo只能算是一个分类信息服务网站。

  分类信息网站与C2C平台的最大差别在微软有关人士来看是,”没有提供第三方的支付手段以及物流方面的服务“。其实两者之间最大的差距并不在此,毕竟早期的C2C平台也不提供第三方支付工具,阿里巴巴是在2003年才推出支付宝这个第三方支付平台。而且目前C2C平台上的众多交易的物流都是交易双方自己来完成的,并没有借助C2C网络服务商提供的物流服务。

  是否提供第三方支付手段和物流服务,的确是分类信息与C2C的差别所在,但不是主要的。两者之间最核心的差别是在网络服务商交易的成功率的追崇态度,也就是两者的价值目标不同。C2C平台服务商是以促成网络交易的成交为目的,采用线上线下的各种服务,包括交易规则、支付平台、物流、信用评价体系等,来帮助交易双方提高交易的成功率。而分类信息网站的价值目标并不是交易的成交,而只是信息的展示,只要能够通过个人门户以及SNS系统将信息及时真实地表述出来即可,服务商是不在乎是否成交。这样说,Live Expo等分类信息服务变身C2C将非常的轻松,只需要转变服务商的价值目标即可,变信息展示为促成交易,再辅以多种服务即可。从这点上,微软Live Expo的确值得国内C2C网站注意,哪天一转型就变成了自己的直接竞争对手。

  Live Expo替微软筹划C2C

  C2C与分类信息网站同样都是需要面对数量庞大的个人用户群,C2C个人网店的销售额的提高和信用度的增长都是来自于用户群体的评价,诸如淘宝、eBay都建立了一套用户评价体系。这在分类信息网站上同样可以找寻到这套评价体系的影子,用户在分类信息上的信用也来自于其他用户的点评。同时分类信息能够给C2C个人网店带来诸多相关的供求信息以及通过分类信息来推广自己的网店,一旦与C2C平台结合起来,就会产生巨大的效应。甚至有人说,C2C电子商务网站可以成为分类信息网站上一个巨大的商品买卖平台。

  正是如此,在目前全球最大的两家C2C电子商务巨头之间围绕分类信息业务又展开了一场激烈的竞争。阿里巴巴近日刚刚已经完成对国内一大分类信息网站口碑网的战略投资,而eBay更早就开始了对分类信息市场的”蚕食”,行动更大,如购买美国Craigslist.org25%的股份、收购荷兰最大的分类广告网站Marktplaats.nl、收购了房屋出租网站Rent.com、收购德国的汽车销售广告网站Mobile.de,同时去年3月1日还在加拿大、中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德国等国家全球80个城市同时推出在线分类信息站点——客齐集。随着阿里巴巴投资口碑网,与eBay在分类信息市场上的战斗又再次打响。它们都意识到了分类信息对于C2C业务发展的重大的辅助作用,同时又能够独立发展,成为新兴的业务营收来源。

  Live Expo的强势杀入分类信息市场,的确不能排除微软借此对未来的C2C市场的图谋。微软布局分类信息,当获取较大市场的份额之后,顺势在商品买卖信息基础上推出C2C平台,会非常的自然,也会让其用户乐于接受。毕竟分类信息中的买卖信息能够帮助用户达成一定的交易,但是由于没有辅助工具,诸如支付、物流等,成交率不会太高。同时当用户借助分类信息的买卖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他也迫切希望微软能够提供一些增值服务,那时的C2C平台就呼之欲出了。

  全球包括国内的C2C市场竞争已经十分激烈,市场准入门槛非常高。相比其它分类信息网站来说,Live Expo正是有着微软这棵大树,才有机会憧憬着C2C市场上,业内才会有着诸多的猜测。

No responses yet

  • Partner 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