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9月, 2006

3721渐远去 地址栏硝烟并未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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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云宣布放弃了3721网络实名。回想3721与CNNIC 5年来在这一市场的争斗可谓惨烈,口水战、官司不断,尽管通用网址还存活,但已是过往云烟。不是地址栏这一市场已经无金可攫,也不是马云被公众反流氓软件的热情所感动,而是这一市场的幕后主导者已经走到前台,要自己“当家作主”。地址栏市场争斗的硝烟在我国并没有因为网络实名的放弃而散去,这一市场又到了搜索群雄争斗的时代。

  昔日,地址栏网络实名与通用网址拼杀得再惨烈,其命运都掌握在一个巨头手里,它就是微软。所有妄图在地址栏上有所作为的公司都是依托微软而生,看微软的眼色过日子。微软依靠其IE浏览器在浏览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操纵了这些公司的生杀大权。马云放弃网络实名与微软中止与其的合作有很大的关联。不仅仅是3721,还包括3721成长初期进入中国与其争抢寻址市场的Realname公司,它也是在微软与其中止合作后轰然倒下。

  地址栏市场并没有因此垮掉,微软现在独霸着这一市场。微软近日推出了Live搜索正式版,为了推广举动频频。微软宣布将会在IE7这新一代的浏览器中停止与所有地址栏插件厂商的合作,将所有地址栏的搜索引向自己的Live搜索。同时微软在中国携手中国电信推出114搜索,合作一个重要的方面也是围绕地址栏展开。电信用户错写网址时的错误提示页面也将会被微软的推广内容所占有。微软已经将地址栏搜索作为向Google、雅虎进攻的最大利器。在页面搜索、地址栏搜索和工具条搜索三大搜索方式中,地址栏搜索是仅次于页面搜索的第二大搜索方式,在市场中的份额远高于工具条搜索。

  正是因为微软将地址栏搜索作为与Google、雅虎竞争的重要武器,Google们是不会坐以待毙的。搜索引擎围绕地址栏搜索的竞争必将激烈起来。如何突破微软在地址栏搜索中的巨大优势地位将会是Google、雅虎们所不得不考虑的。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的联姻是一条途径。微软在中国市场上与中国电信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同。与中国电信南北分治的网通以及其他电信运营商也值得其它搜索引擎服务商考虑。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打破微软IE浏览器在浏览器市场上的垄断。近来发展势头良好的火狐、网景等浏览器将是Google、雅虎们搜索引擎服务商打破微软在地址栏搜索中垄断的希望。这些浏览器在市场中的份额增加,也就是给Google们留出了发展地址栏搜索的空间增大。Goolge、雅虎等需要在扶持这些浏览器发展中付出更多的努力,Google与 Mozilla相辅相成,竭尽全力推广,也说明了Google早就注意到这一点。

  Google、雅虎等搜索引擎不会轻易放弃市场份额不小的地址栏搜索,与微软的争斗在所难免。因此可以说,地址栏的竞争是你方唱罢我登场。(本文首发中国计算机报)

遭遇黑客 脆弱的域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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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内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域名安全事件,新网域名解析服务器遭遇黑客攻击,造成绝大部分在新网上注册的域名网站均不能正常访问。有关方面评价说是,“约20%中国网站访问瘫痪”。如此一场严重的域名安全事件,新网如何善后,将让网民拭目以待。

  有报道说新网关于此事的公告中向网民道歉,谴责黑客,同时也公开表示新网不会为此次故障做出赔偿,原因是新网本身也是受害者。但是登录新网,并没有发现公告,而且其有关人士称目前公司领导正在进行商议,将很快对外发布正式公告。

  事情的发生,用户把目光放到了是否赔偿的问题上。毕竟是有先例可循,假设此次新网此次拒绝赔偿,必将招致用户的攻击及抛弃。2001年7月30日凌晨,万网服务器群遭受罕见的黑客攻击,8月3日万网就事件做了说明,并承诺作出了相应赔偿。五年之后,新网如果打着自己也是受害者的幌子拒绝赔偿,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们先不说用户与新网之间的合同关系,新网没有尽到自己的合同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等新网赔偿的法律依据。单就在与万网这个最大竞争对手的竞争中,服务质量和态度一对比就会让用户有所选择。尽管中国电信等基础电信运营商也多次发生服务故障,没有赔偿之说,新网与其是不可能相提并论的。新网要有自知之明,中国电信在市场上有着垄断地位,而新网背后还有一群虎视眈眈者。依法予以赔偿,将会是新网赢回用户的必须。

  其实,从新网域名解析服务器被黑事件中,我们更应该替我国的域名DNS安全感到担忧。有专家就说“DNS的安全已经成为互联网最严重的安全漏洞与隐患之一”。仅仅是两个月前,我国就已经发生了一起域名DNS被劫持的事件,社会给予了较大关注。包括Google中国、MSN中国的域名被短暂的劫持,事后万网称是黑客所为。两个月后的新网域名解析服务器被黑事件持续时间更长,影响面更大。

  作为互联网最基础的域名服务,如此频繁地发生黑客事件,域名安全如此脆弱,对整个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极为不利。作为提供域名解析服务的域名服务商来说,对于域名DNS被黑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域名注册人与包括新网在内的域名服务商来说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合同中重要的一项权利义务就是要向域名注册人提供安全的域名DNS解析服务。当这些域名服务商接二连三地发生黑客事件,必将造成用户的恐慌。域名服务商必须提高域名解析服务的安全级别,抵抗黑客的攻击。甚至有人说,这些黑客事件都是竞争对手所为。假若如此,真是可悲。因为这样打击的不仅仅是竞争对手,而且是用户对整个域名服务产业的信心。商业用户完全可以转而选择国外的值得信赖的服务商。

  域名服务商对于黑客事件应该积极报案,配合公安机关将案件一查到底,揪出整个黑客事件的真正“元凶”,绳之以法。运用国家司法权力打击黑客,这是维护域名安全的最终途径。借用国家强制力,可以对黑客予以足够的震慑力。长期让黑客逍遥法外,只会让黑客越来越猖獗,域名更加得不到保障。这几年来,我们只看到各种域名DNS黑客劫持事件的发生,但从来没有看到查获“幕后黑手”。不知道是没有侦破一起,还是媒体疏于报道。公安机关应该让公众获取案件侦破的情况,只有让公众知晓,法律的威慑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来源:硅谷动力,链接:http://www.enet.com.cn/article/2006/0922/A20060922206077.shtml)

摩托罗拉召回:一场美丽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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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有报道说摩托罗拉要“召回”一款名为“明”A1200的手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摩托罗拉有关人士立即就否认了媒体所误传的“召回”消息,并发表声明,摩托罗拉没有召回“明”的计划,只是提出,“如果消费者在使用“明”的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请到摩托罗拉服务中心寻求支持。”

  原来这只是一场误会,媒体和消费者把摩托罗拉的一个对手机“三包”规定的重申,误认为了是“召回”。按照摩托罗拉的说法,是所有摩托罗拉“明”A1200的行货手机,持有正规销售发票,用户可向当地任何一家售后服务网点要求免费更换和安装,售后服务网点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无论如何,尽管不是“召回”,摩托罗拉的这种做法也是对国家手机“三包”规定的严格和切实的遵守,是一种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这与某些数码产品厂商在碰到大面积的质量问题,与消费者硬到底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国内手机“召回”制度的缺乏,致使消费者看到国外众多因为手机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召回”事件,但是在国内无法享受。消费者和媒体向手机厂商呼吁“召回”,但实际上没有一起。任何一家手机厂商特别是国外手机业巨头是不可能开这个先河的,毕竟没有国家强制性的“召回”制度规定,手机厂商所承担的质量责任要少得多,不会去没事找事情做。在现有国家三包规定之下,摩托罗拉拒绝“召回”,也是法律所许可的。

  况且在“明”A1200手机问题上,摩托罗拉更不可能随便就“召回”。 “明”A1200手机出现的问题是“侧键出现掉漆现象”。对于“侧键掉漆”这一手机非功能性问题,首先国家并没有明确的三包规定,在《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所规定的都是功能性故障,对非功能性故障“只字未提”。唯一与手机材料有关的“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也是出现在功能性故障里。其次,“侧键掉漆”这一现象的确如摩托罗拉有关人士所说,很难界定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如将手机与钥匙混放等等。在责任的划分上,消费者是很难证明“侧键掉漆”现象的出现责任是在摩托罗拉一方。从法律上、情理上,摩托罗拉完全是可以拒绝对“侧键掉漆”提供三包服务,更不用谈是“召回”了。

  因此,摩托罗拉不“召回”,但向消费者提供免费的包修服务,已经是很大限度地替消费者利益考虑。摩托罗拉的态度值得鼓励,我们不能再多加指责,但是从这个事件来看,我国在手机三包规定上的不足,不仅仅是在“召回”制度的缺乏,还有就是对于手机非功能性质量问题规定的不足。这需要国家在正在修改手机三包规定进程中加以重视,予以明确规定。(本文首发天极)

信产部监管SP已经找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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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围绕信息产业部有两则新闻,一是发出《关于要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加强经营管理自觉检查纠正违规经营行为的通知》,措辞严厉地批评中国移动的五大违规行为。有关报道评论说是“语气严厉得罕见”。另则是首次出台14个条例来规范移动电话信息服务领域内的资费和收费。尽管信息产业部批评中国移动的五大违规行为,并没有涉及到SP领域,但是与信息产业部出台条例来规范SP的资费和收费,透露出一个信息:信息产业部在SP领域的监管重点在运营商身上,督促运营商去加大对SP的监管,不会绕开运营商去直接监管SP。

  SP领域的资费与收费存在有太多问题,引起了消费者强烈的不满。消费者对于SP市场秩序的规范,对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寄托了很大希望。信息产业部在规范SP领域也的确做出了不少工作,发出了好几个通知,开展了治理整顿工作,加快了各种制度的建立。比如说统一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也被视为是整顿SP市场秩序的行为之一。

  我们从信息产业部最新所发布的规范移动电话信息服务领域的14个条例来看,都是围绕运营商展开的。诸如用户只能向电信运营商提出短信、彩信等业务的订购申请,运营商必须每月免费向用户短信发送消费金额等等。信息产业部以往长期是要求运营商加大对SP的管理,来推动SP市场的规范。这一做法事实证明收效不太好。SP的乱收费,运营商也是利益相关者,同时运营商在增值业务上的大力推进,自身也是一个大SP,出于营利的本性,其监管的公正性也值得推敲。日前,中国移动取消了实施没多久的免费试用期的规定也是一个例证。市场上也迫切需要信息产业部直接出手。

  此时信息产业部的出手选择了以运营商作为监管重点是对这一市场的准确把握。SP数量众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人力有限,必定是顾了东家顾不了西家,无力保证对SP市场保持严格的监管态势。信息产业部是不可能绕开运营商直接去监管SP。相比之下,运营商只有屈指可数的几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更容易掌控。而且SP都是依托于运营商而生存,与运营商有着利益关联。在某种意义上,SP与运营商的关系就是一种合同关系。信息产业部通过对运营商的监管,施以重拳,可以有力地去督促运营商加大对SP的管理力度,收到不错的成效。依照信息产业部的新规定,以后申请增值业务服务,用户可以直接向运营商申请,而不能再通过发送SP短信代码申请。其实也可以看作是信息产业部将SP业务的开展的中心回归到运营商身上,是便于主管部门对市场上违规行为掌控的一种做法。运营商在信息产业部的监管之下,必定自觉遵守各种规定,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必定加大对属下的SP的治理整顿,否则帐都会算到自己头上。

  抓大放小,对SP市场的监管,信息产业部已经找准了目标,把监管的重心放到对运营商的监管。这应该说是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可行而且有效的手段,事实也会证明这一切的。(本文首发硅谷动力)

捆绑PC能力阻微软搜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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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英国《金融时报》的报道,雅虎与全球第四大个人电脑制造商宏碁达成协议,将在宏碁出品的电脑上展示雅虎提供的服务。这样,全球搜索引擎巨头Google及雅虎,以及国内搜索引擎老大百度都在PC业寻找到了自己的“对象”,全球四大PC业巨头除联想之外也已经名花有主。(见附图)

  搜索引擎捆绑PC格局

  最早开捆绑PC先河的搜索引擎是Google。今年5月,Google与全球最大的计算机制造商戴尔达成协议,Google的软件将被放置在戴尔计算机的突出位置上捆绑销售。Google此举是为了对抗微软在搜索引擎领域的强势杀入。毕竟微软在软件领域占有了统治地位,很容易借助捆绑操作系统或者浏览器软件,其搜索引擎得以推广。

  Google结盟戴尔的做法很快就被人效仿,百度在今年7月也宣布结盟世界第二大PC厂商——惠普。双方计划自2006年10月起,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的惠普畅游人系列电脑、惠普自由人系列电脑都将内置百度搜索服务,合作时间初定一年。当时有消息说,百度的下一个合作对象是联想,但至今没有后话。

  如今雅虎联姻宏碁,一是跟风,二也是面对微软Live搜索进攻的自保。近日,微软推出了Live搜索的正式版。微软下一代浏览器IE7即将面世,微软表示如果用户使用了其浏览器进行内容搜索的话,将会把其Live搜索引擎做为默认设置。同时微软还表示,新搜索引擎将为2007年vista运行提供平台。有了vista平台和IE7浏览器的捆绑推广,微软的搜索引擎发展过程中就有着Google、雅虎和百度等所没有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地位。

  

  如何抢在微软之前,进入用户的电脑,争夺用户,就让Google、雅虎们伤透脑筋。与PC厂商结盟,捆绑PC恐怕是一种出路,否则Google们说不定又要重演Netcape的悲剧。

  捆绑PC能挽救Google们吗?

  捆绑PC是Google们迫不得已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在对抗微软Live搜索上能否取得好的效果还很难说。

  首先,PC厂商所能捆绑的都只是Google、雅虎等搜索软件,而用户并不习惯于用软件搜索。这一点在CNNIC刚刚发布的《2006年搜索引擎调查报告》中也得到了应证。在页面搜索、地址栏搜索和工具条搜索三大搜索方式中,页面搜索仍占绝对主导地位。页面搜索76.7%,地址栏搜索31.0%,工具条搜索14.4%,只用页面搜索一种方式的用户也达57%。也就是Google等捆绑PC厂商所能够争取到的软件搜索份额是很少的一部分。而占有绝大部分的页面搜索,微软通过默认主页设计会得到一些。更重要的是微软会把已经有不小份额的地址栏搜索会独占。微软已经停止了与所有地址栏插件厂商的合作,可以说是未雨绸缪,是为了自己独占这一地址栏搜索的市场而做铺垫。微软会把所有地址栏的搜索引向自己的搜索。不久前马云放弃3721也是与此相关,微软为了自己搜索引擎的强大,已经不会给同类竞争对手留有机会。

  其次,必须要考虑PC用户对于Google、雅虎等搜索软件捆绑的接受程度。搜索软件依靠PC中过于醒目的位置来推广,可能会在提高用户的使用率上得到一定的帮助。过于明显的广告,但也有可能引起用户的反感。而微软在IE7、vista中对搜索引擎的捆绑是隐形的,而且是“无缝”的。这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用户使用搜索引擎的习惯。在这一点上,任何搜索引擎都无法借助PC厂商实现。

  所以说,Google、雅虎们纷纷结盟PC厂商来抵抗微软Live的入侵,只能说是“尽人事”,难以取得好的效果。它们应该把与微软竞争的重点上放到页面搜索上,这是搜索的最主要方式,同时也是微软依靠其软件领域的统治地位捆绑推广发挥作用最小的地方。(本文首发硅谷动力)

专利分化国产手机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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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昨日,六家上市的国产手机厂商都公布了今年的中期财务报告。有5家已经实现赢利,另一家TCL也已大大减亏,在第二季度扭亏为盈。这对关心国产手机品牌成长的人士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可是伴随着另一则消息的透露,这些厂商中因为复兴策略的不同,迎接它们的将会是不同的命运。

有报道说,欧洲部分GSM专利持有厂商有可能在近期提高专利费征收比例,将目前的10%左右提升到16%。这对于那些靠出口来拉动销量上涨的国内厂商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一下子再打回原形。

专利问题从DVD行业开始,在众多行业中困扰着国内产业的发展,由于核心知识产权的缺乏,我国仅仅是一个制造大国。国内手机行业也不例外,核心专利都掌握在了欧洲GSM厂商手中,如诺基亚、爱立信、飞利浦、摩托罗拉等。今日,它们再提专利问题,就是为了打压国产手机厂商,挤占全球手机市场。不仅仅是我国国产手机厂商,未能掌握核心专利的韩国厂商也未能幸免,其中也包括了三星。这也说明任何厂商只要不掌握核心专利,在国际市场上仍然受制于人。

任何一家企业,从其营利性目的出发,总是希望自己的市场、利润最大化。诺基亚、摩托罗拉等欧美手机品牌在我国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功,占领了绝大部分市场。但是国内手机厂商的复苏,必将挤占它们的市场份额,是它们所不愿意看到的。在市场竞争之外,专利是它们限制国产手机发展最简单直接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武器。专利费用的提高,国产手机生产成本的上涨,利润下降,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也下降。

随着欧洲部分GSM专利持有厂商提高收费比例,我国国产手机因为选择的复兴策略不同,受到的影响大小也就不尽相同。

专利费用提高对那些选择以出口来突围的国产手机厂商带来的打击最大。波导、TCL就属于其中。今年上半年,波导出口手机达到313.86万台,同比增长了22.7%,出口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也从去年同期的30.50%提高到43.27%。波导有关人士就表示,其上半年扭亏为盈,其中深耕海外市场尤其值得关注。而我国国产手机厂商进军海外市场的最主要策略仍然是低价,出口的利润实际上比国内销售还要低。这样专利费用的提升,出口利润会进一步降低,这些厂商的日子就会更加艰难。

而联想、夏新、宇龙酷派等靠加大技术投入,提高盈利能力的厂商在专利费用提高的风波中影响会相对较小。技术投入,使得盈利的空间增大,厂商抗拒外来的成本提升所带来的风险也随之增大。专利费用提升对它们的影响是少不了的,但是它们有足够的利润空间来抵御这部分成本的增长,让自己的产品及价格在市场上仍然有竞争力。

在核心专利受制于人的情况,靠低价策略是没有出路的,必须要有自己的创新技术。尽管目前国产手机厂商给我们的中期报告都很好看,随着欧洲部分GSM专利持有厂商提升专利收费比例,这一个阵营恐怕又会发生分化,因为复兴策略的不同一些厂商又要重回亏损泥潭。(本文首发天极)

苹果再战电影下载 胜算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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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本周苹果即将推出电影下载服务。这是苹果iTunes在音乐下载服务上取得巨大成功之后,进入了一个新的在线信息产品的销售领域。苹果iTunes已经在音乐下载市场上拿下了80%的市场份额,在同属于影音作品的电影下载市场是否会取得成功,让苹果充满了期待。

  苹果此时进入的电影下载市场,已经被众人垂涎已久,众人都纷纷杀入这一市场希望有所作为,已经呈现出“群雄逐鹿”的局面。也就是说苹果进入的是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有些实力强劲的竞争对手比苹果起步更早,这是当初苹果iTunes起步时所不曾面对的。最大的竞争对手莫过于亚马逊,它刚刚宣布推出提供电视剧和电影的下载的Unbox服务,已经获得了20世纪大众与华纳兄弟等六大好莱坞片商的支持。其它的竞争对手还包括Google、AOL、MySpace和MovieLink等等,哪一个来头都不小。那些视频共享网站就数不胜数了。

  当然我们不可怀疑,苹果在iPod+iTunes取得的巨大成功,对于其发展电影下载业务有着非常好的推动作用。首先,苹果可以在iTunes基础上推出电影下载,有效地利用iTunes的用户群体。换句话说,苹果并不是从头再来,只不过是在iTunes上不仅有音乐还有电影下载。而且iTunes原来的用户一般都是形成了付费消费正版数字产品习惯的人,对于付费下载正版电影也容易接受。其次,苹果iPod+iTunes模式在电影下载领域也可以复制。苹果iPod在播放器市场的优势是任何一个竞争对手所不能比拟的,iTunes的成功与之也是分不开的。苹果也可以通过开发视频ipod播放器,在视频播放器市场中取得优势,从而捆绑销售电影。

  尽管电影下载与音乐下载一样都属于在线的数字影音产品销售,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着很大不同,苹果音乐下载上的成功就不一定会在电影下载上取得成功,还有诸多因素必须要考虑。

  首先,价格将是正版电影下载服务的瓶颈。苹果推出的电影下载服务的价格绝对不再是音乐下载的廉价的每首99美分,让用户容易接受。尽管苹果在下载一部电影中所赚无几,但用户下载一部新上映电影可能需付费14.99美元,较老影片则需付费9.99美元。这可能让不少用户难以接受,毕竟电影不会象音乐一样会多次重复播放,用户所付出的下载费用一般都是一次观看的费用。当然苹果也考虑到这一点,其的下载服务加价并不多,因为每部新电影就要向电影制造商支付14美元的版权费用。如何降低电影下载服务的价格,是需要苹果与电影制造商共同协商,同时苹果也可以考虑多提供一些用户取得电影的方式或者改变收费的方式。在亚马逊电影下载服务中,我们注意到有一个低廉的收费就是用户可以用3.99美元来租电影。苹果也可以考虑设计以出租方式只向用户提供下载后1-2天的有效观看时间,从而只收取低廉的下载价格,来争取用户。

  其次,下载速度也将会影响到电影下载市场的发展和壮大。这一点不仅仅是苹果,任何对电影下载市场有所企图的服务商都必须要考虑。尽管宽带的普及突破了数字电影下载服务的瓶颈,大大提高了下载速度,但毕竟一部电影往往高达数百M,不象音乐一样几秒钟或几分钟内就会下载完毕。在宽带网络中,还是需要进一步提高电影下载速度。这也就是为什么以传播盗版作品为主的BT、电驴等P2P软件广受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不仅仅是电影免费,还有能够提供相对较快的下载速度。苹果也必须考虑开发出能够加快电影下载速度的P2P软件等。到时候,苹果提供的P2P软件传播的是正版电影,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改写P2P软件的负面形象。(本文首发天极)

微软在安全软件市场上故伎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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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计划在发布的Windows Vista操作系统中内置防黑客及恶意程序软件,遭到了欧盟官员的官员的警告,“微软在安全软件市场上不得排挤竞争对手”。而微软表示质疑,希望欧盟不要命令它删除Vista操作系统中重大的安全功能。他们认为,欧洲用户应该和其他人一样使用Vista中的安全功能,推出的Vista操作系统将是一个法律完全许可的模式,删除Vista重要安全功能可能会增加欧洲用户的安全风险。

  诚然,计算机的安全问题是无论欧洲还是全球用户,现在都是头等大事。黑客、恶意程序、病毒等到处横飞,给用户的系统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每年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但这并不能成为微软捆绑内置安全软件的理由。没有了微软内置的安全软件,在市场上还有众多的安全软件可供选择来安装维护自己的系统安全。而且这些软件起步早,技术上已经成熟,也得到了广大计算机用户的认可。

  欧盟要求微软删除内置的安全软件是要保障在安全软件市场上的公平竞争,防止微软在这一领域通过与操作系统的捆绑而取得垄断地位。打破垄断,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最终目的也是为了维护用户的权益。其实这与微软质疑欧盟的要求所提出的维护用户计算机安全,两者之间并不冲突,关键是看哪一种利益更重要。

  如果让微软内置安全软件,阻碍其它安全软件进入操作系统,最终所形成的结局很容易想象。微软很可能借助自己在操作系统上的垄断地位,排挤掉其它安全软件生产厂商,再一举获得在安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这样消费者就会失去在市场中选择优质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权利。

  对于微软所说的用户安全利益,其实不通过内置安全软件也可以保障。目前,用户对安全问题已经有了足够的认识,在安装操作系统之后,下一步就会安装必要的安全软件。更何况,在市场中还有诸多的安全软件可以来保障用户的计算机安全,并非微软一家。所以说,微软质疑欧盟所提出的用户安全利益问题实际上并没有因为禁止微软内置安全软件而遭受重大侵害。

  打着用户安全利益的旗帜,微软实际上是做着推广其安全软件的勾当。利用其在操作系统中的垄断地位,捆绑销售,微软已经是很有经验了。浏览器市场上就是靠着这一伎俩,微软IE作为后来者,轻松击败了Netcape。同样微软在安全市场上也是后来者,赛门铁克、McAfee等公司在这一市场中早已成为了领先者,拥有了市场基础。如何击败这些市场领先者,微软又打起了与操作系统捆绑销售的主意。在Vista操作系统中内置微软安全软件,对用户来说是需要,但并不是必需,可微软却可以借此给其它安全软件进入到操作系统来增添了困难。

  捆绑销售是微软为了获得垄断地位惯用的伎俩,其在Vista中内置安全软件也难逃这一嫌疑。为了保护用户自由选择安全软件的权利,必须反对微软在Vista中内置安全软件。(本文首发硅谷动力)

盛大悬赏反盗版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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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大开出800万元的高额奖金,向全社会召集有意向的个人、维权机构来为盛大打假。只要提供查有实据的线索,盛大都会给予现金奖励。而且奖励的对象除了举报的个人,还包括配合办案的机构、主动办案的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等。

  盛大作为一个企业发起高额悬赏在全社会开展打击盗版自己网络游戏行为的活动,让我们看到了社会中私服、外挂的猖獗,盛大由此所招受的困扰和损失之大可见一斑。盛大给举报的个人以及一般配合办案的非政府机构发放奖金,无可厚非。但是看到盛大还要给主动办案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发奖金,不禁感到困惑。

  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实行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双轨制。版权行政执法部门有主动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义务,司法部门有对涉及知识产权民事、刑事纠纷予以裁判的义务。这对于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都是一种义务。如今还需要盛大拿出奖金来奖励主动办案的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这只能说明政府部门在打击盗版,保护版权人利益方面做得还很不够。

  政府打击私服、外挂上其实已经付出了诸多努力,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五部门在2003年年底发出《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并于2004年1月1日开展了打击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的专项行动。包括以后全国以及各地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以及目前全国范围内正在开展的“反盗版百日行动”中都把明确提出了打击私服的工作任务。去年破获的湖北荆州陆小亮、陈亮团伙架设网络游戏私服案就被列为了2005年侵犯知识产权十大案件。

  但政府部门在打击私服、外挂上行动并没有取得让包括盛大在内的版权人满意的成绩是有着其现实原因的。全民长期尊重知识产权意识的不强,造成私服、外挂现象普遍,而政府部门的人力物力有限,所展开的打击行动不可能出现在祖国打击的任何一个角落,而是集中力量打击私服、外挂中的重案、大案。私服、外挂现象不可能在政府的打击行动中迅速彻底消失,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针对盛大游戏的私服、外挂现象在各地还屡有发生,利益遭受损害,行政执法部门没有迅速打击的现象应该说还很正常。

  但是盛大以悬赏800万来奖励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主动办案的行为却值得商榷。政府和企业在反盗版,打击私服和外挂的行动中是各司其职。企业对侵害自己知识产权的行为掌握证据后可以向行政机关举报,由行政机关来查处;也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不能不打击私服、外挂,但也不能乱做事,当然更不能谁给钱就给谁做事。盛大悬赏在一定程度上会让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受到利益的诱使,替盛大办事。这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

  对于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是不可能主动去立案审理一起与盛大有关“私服”、外挂纠纷的民事案件。但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后,盛大悬赏的行为会影响到人民法院从保护盛大利益出发作出判决,从而影响司法公正。退一步讲,人民法院公正办理再来领取盛大的奖赏,仍然会无法逃离公众怀疑的眼光。企业通过向司法机关悬赏来左右司法判决是现代法治社会所不允许的,我们也是绝对不允许这种现象的发生。

  盛大通过悬赏来鼓励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主动办案,表面上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但这种利益是眼前的。要是让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习惯于在利益的驱使下去办案,就不利于长治久安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建立,盛大网游的私服、外挂猖獗现象就不可能得到彻底改观。(本文首发天极)

谁能成为苹果iTunes的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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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全球在线音乐销售领域异常火爆,众人都眼红苹果iTunes在这一领域内的独大,纷纷进入。随便数来就有微软、AOL、MySpace、SpiralFrog、三星、诺基亚等等全球互联网业和手机业的巨头。

其实值得关注的不仅仅是在线正版音乐销售的繁荣,更重要的是众多巨头投身其中,带来了在线音乐销售模式的革命。在这些新模式下,网民享受正版音乐,所付出的价钱更低,甚至是免费;音乐传递到网民手上的周期更短,甚至是音乐人与网民直接面对面。在诸多的在线音乐销售模式中,谁能够战胜iTunes,成为市场的王者呢?

长期以来,众家是在复制苹果iPod+iTunes的模式,包括微软的Zune。三星、诺基亚等手机厂商妄图在正版音乐销售领域有所作为,其实也是在复制苹果iPod+iTunes。它们靠的是自己在全球畅销的音乐手机来推动音乐销售,跟苹果借助iPod在音乐播放器领域的巨大市场份额带动iTunes音乐销售是一样的。这一模式成功的关键就在于,它们是否能够在播放器市场上击败iPod。音乐手机的普及,让手机在音乐播放器市场的份额越来越大。这一趋势苹果也已经注意。它即将推出iPod手机的举动是对三星、诺基亚等手机厂商图谋在在线音乐销售领域有所作为的最好反击。

SpiralFrog想通过免费策略来击败iTunes。毋庸置疑,能够免费下载到正版音乐是每个网民所愿意接受的,迎合了互联网免费的商业模式。但是SpiralFrog想用广告分成来游说内容商——唱片公司提供正版音乐,问题在于SpiralFrog是否能够拿得出让唱片公司接收的分成出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美好的蓝图目前已经让环球唱片公司尝试,如果没有太好的广告收入,也就无法让更多的唱片公司愿意投身其中。毕竟唱片公司不会把音乐销售当作慈善事业。SpiralFrog免费策略只不过换了一种让唱片公司收钱的方式。

MySpace做社区起家,现在要将音乐销售作为广告之外的另一重要收入来源。MySpace的在线音乐销售模式就是允许音乐制作人在主页上直接出售其音乐内容,而它从中分成。这样MySpace的音乐商店的内容资源是绝对有保证,300万未签约歌手能够提供足够丰富的音乐作品,同时也可能会助歌手成名。但是不知名歌手的音乐是否会被用户所接受,将会成为MySpace音乐销售模式成功的关键。

在线音乐销售模式的百花齐放,使用户在在线购买音乐时有了更多选择。但是任何一种模式要想在这一市场取得成功,就必须解决好音乐作品权利人与网民之间的利益平衡。谁做得最好,谁成功的希望就最大。当初苹果iTunes就是抓住了Napster被诉的大好时机,首推在线音乐付费销售概念,以低廉的99美分帮助网民取得正版音乐,同时又保障了唱片公司在在线音乐市场上的收益,才大获成功。如今,任何一家想要超越苹果iTunes就必须在音乐作品权利人与网民之间的利益平衡上做得比苹果iTunes更好,偏重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取得成功。(本文首发中国计算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