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09 2006
法律博客的SNS网络
吴丹红的一篇日子《有感于"法博三剑客"》引发了一场争论,豆子投入了较多的关注,连续发了三篇日志,并没有就事论事,已经跳出了这场争论,把重点放到了中文Blawg发展的社会性问题上了。
所谓法博三剑客的热闹也应衬出作为专业Blog的Blawg并没有脱离互联网社会的发展方向。法律博客(fyfz.cn)发展迅猛,在中文BlawgSP中应该是遥遥领先,alexa中38825的排名就是证明。主要竞争对手法院网的法律博客因为没有采用独立域名,4826位的排名是整站的。但是从其流量计算来看,大约只相当于fyfz.cn的三分之一。但是绝大多数法律人士仅仅停留在满足对Blog的运用。
也就是说我们在fyfzv.cn 中目前得到了个性化的满足,可以开设一个Blawg展示自己。随之,人们需要的是个性化的社会圈子,也就是社会化交友服务(SNS)。姑且不说访问数的水分,光三剑客们过于火暴的留言正如吴丹红所揭示的那样,不少是三人之间的互相"应承"所贡献的。我们挑选蓉蓉的一篇日志《仙人掌:妈妈》的48个留言中,自己就有22个,几乎占到一半,其它两人就贡献10个,Blog评论成了他们互动交友的工具。
豆子说,"别让中文Blawg变成BBS"。在扬扬们对社会化交友的需求下,fyfz.cn们无法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他们只好把Blawg上就地取材。实现从单纯Blawg服务走向SNS,是包括fyfz.cn在内的BlawgSP们必须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