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12月 18th, 2005

Dec 18 2005

打死索尼 相机也不能“召回”

Published by 张樊 under 法律评论

[color=Red]在本文发表后的第二日,索尼软了,已经公开道歉,并且采取补救措施 。
近日索尼又爆质量问题,索尼的六款数码相机被浙江省工商局抽检不合格。可是主要当事人索尼面对国家行政部门组织的由相机行业的最权威检验机构作出的检测报告却持质疑态度,而且非常强硬。索尼首先以“一些测定相机产品的指标存在差异”为由不认同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其次明确表示“不会考虑召回制度。”

  相比之下10月的CCD事件,索尼公开承认CCD的质量问题,并采取积极措施来挽救因为CCD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公布可能存在CCD质量问题的机型,并提供免费维修、延长保修期等服务,对于之前维修此类问题的用户,予以退款等等。

  此次事件,六款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相机将索尼当前的主流产品“一网打尽”,业内普遍认为此次质量事件引发的危机要比10月的CCD事件要大。索尼并没有表现出一种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顽抗到底,这是为何呢?

  是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真有问题?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作为我国照相机行业的最权威检测机构,它所作出的检测报告的准确性是毋庸置疑的,特别是在有国家行业标准存在的情况下。假设没有国家行业标准,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观上做出的合格与否的鉴定结论,我们还可以多说上两句。

  可我国早在2002年对数码相机质量就制定了行业标准,当时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了数码照相机的国家行业标准JB/T10362-2002。有着明确具体的数字标准,质疑从何谈起?索尼发表的声明中认为“目前相机行业发展迅速,传统相机与数码相机在市场上并存,一些测定相机产品的指标也存在差异”。按照索尼的看法,可能是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把一些指标弄错,拿传统相机的标准来衡量数码相机,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索尼的这种怀疑因为数码相机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存在使得完全不可能。

  退一步讲,“测定相机产品的指标存在差异”可能是索尼企业的质量标准与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依据的国家行业标准存在差异,也不能成为索尼辩解的理由。索尼作为一家全球著名企业,是很清楚地知道在我国销售数码相机,必须要符合我国相关质量标准。有国家行业标准存在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如果连这一点都认识不到,索尼今天的危机就是“活该”了。

  但索尼面对危机为什么不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去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而是顽抗到底呢?因为这个时候承认比停售给自己品牌带来的不利影响要大得多。昔日高高在上的“名牌”索尼已经到了声败名裂的境地,一旦承认,就宣布自己主流产品全线质量存在问题,让消费者再如何相信自己的产品质量呢?“召回维修”,索尼会付出不菲的代价,自己的品牌已经扫地,于事无补。况且浙江省工商局已经作出责令其停止销售的决定,“只有等到其出具权威机构检测的合格证明,相关产品才可重新销售”,而这个权威机构就是检测其不合格的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让它再出具一个合格证明,无异自己打自己耳光,几乎是不可能。这倒还不如死不承认,索尼通过质疑,把这六款相机的质量问题先搁置起来,避免因为质量问题再投入巨额的挽回损失费用而又取不得的好效果。同时也给人一种影响,只有单方面在说其相机质量不合格,是不是真不合格还很难说的表象。

  所以这个时候打死索尼,卖出去的质量有问题的数码相机也不能“召回”,那些购买了相机利益受损的消费者又被晾到一边!

(本文首发天极Chinabyte,相关链接:http://column.chinabyte.com/479/22359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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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8 2005

当当想做网上家乐福铺大摊子 悬

Published by 张樊 under I T 评论

当当的“全品种”模式要一走到底,是下定决心要做大了,想成为网上的“家乐福”。当当不光卖书,还要卖其它百货;不仅仅要做B2C,还要做C2C。当当网联合总裁俞渝就透露当当将出让10%到15%的股份,融资3000万到5000万美元,以加速百货业和个人交易平台的市场拓展。

当当的摊子是铺得越来越大了,不过可要当心了,机遇与挑战并存,某种意义上讲,这些业务给予当当的挑战更大。
  当当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网上书店,在图书的B2C业务上确实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当当进军百货业的B2C业务就不一定能够顺理成章的能成功。

  电子商务能否成功与销售的商品种类有着密切的关系,必须要考虑到商品是否适合在网上销售。当当现在的成功与它一直主营的是信息产品,包括书、资料、音像制品等,是分不开的。有业内人士专门总结的适合网上销售的产品,首推的就是信息类产品。

  当当从图书进军百货,销售商品种类的增多,并不一定就是卖出去的商品就多了。百货中的不少商品不一定适合在线销售,其在互联网上被购买的可能性相比原来的图书音像等差得多。当当开展百货的在线业务,就必然增添库存成本,一旦出现大量的滞销品,库存积压,当当的麻烦就不小。

  当当B2C业务一直的最大竞争对手——卓越以前的“精品”模式,曾经让其有过短暂的盈利,可在被亚马逊收购后,实行亚马逊的“全品种”模式,日子却象“王小二过年”一样,一年不如一年,据Alexa.com的统计,昔日在线购物访问量的领先者到2005年9月跌落到仅有当当网的60%。并且当当12日正式推出服装鞋帽商城之前,也已经卖过一年多的百货,可是在2005年前三个季度当当的4亿人民币销售额中,媒体产品(以书籍音像制品为主)的销售仍然占到了总收入的60%。这都说明了,卖的商品多,并不一定来买的人就多,而且销售商品一增加,成本也增加不少,如果卖不动,那就是自找苦吃。

  当当瞄准的C2C业务也是一个烧钱机器,C2C概念被炒得火爆,但真正赚到钱的平台提供商几乎没有。淘宝到目前已经投入了14.5亿人民币,马云又表态继续免费三年,C2C的盈利还只是纸上谈兵。当当即使有再便利的物流条件进军C2C,无疑又是给自己找了一个花钱的主。除非象阿里巴巴、腾讯一样,并不看重C2C的短期盈利,还有其他盈利业务在撑者,是在“玩”C2C。可当当是不可能有这个心态的。在当当进军C2C业务之初,曾有说法是B2C境况不佳,当当转而寻找新的业务,如果这样的话,当当就更错了,不知道当当将要融资得来的3000万到5000万美元有没有能力撑到C2C赚钱的那一天。不知道当当是在观望还是有其它考虑,原本11月底上线的当当C2C业务到现在还没见到影?

  当当对主营业务B2C还不知盈利何滋味,把摊子铺得越来越大,而且也是对盈利不着边际的业务的时候,当当可就悬了!

(本文首发搜狐IT,相关链接:http://it.sohu.com/20051214/n2409632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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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8 2005

谁说EVD股权转让铁板钉钉?

Published by 张樊 under 法律评论

引起诸多争议的阜国与英国公司NME的股权转让事态继续超前发展,今日有关媒体竟然打出“EVD股权转让铁板钉钉”的标题。这个股权转让怎么铁板钉钉了呢?原来是来自阜国透露的消息。阜国总裁郝杰说,中方70%多的股东已经认可此次股权交叉转让,大家只是说需要一个时间;英方开过股东大会,好像85%的股东已经批准了。同时郝杰分析了这次股权转让的局势,股东中可能只有凯诚高清的任为民会单独提出反对意见了。郝杰因此就说,“而且,我看他现在提出反对意见,也是一个知情权的问题,而不是一个赞成和反对的问题。”所以在这个基础上说“EVD股权转让铁板钉钉”了。

  不过,郝杰先生错了。在阜国公司任何一个反对股权转让的股东都可以翻盘,凯诚高清的任为民也不例外。靠的是法律的力量,来自于公司法规定的任何公司股东的权利。凯诚高清的任为民代表的就是阜国的第三大股东——持有5.63%股份的北京火马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底修改的公司法到明年才会正式实施,现行的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条规定告诉我们,阜国转让股权必须经过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如果有股东不同意,他就应该购买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目前阜国转让股权能够得到70%的股东同意,是一点都不假,光要转让出去的股份就将近70%,还有一些小股东同意不奇怪。但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只要有股东反对,反对的股东就应当购买这部分的股份,只有在不购买的情况下,才视为同意转让。所以郝杰先生所理解的只要超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转让,转让就没有任何问题,开股东会只是个时间问题那就是大错特错。凯诚高清的任为民所拥有的不仅仅是他所认为的只是“一个知情权的问题”,而是“一个赞成和反对的问题”,更是一个否决权的问题。

  正如郝杰认为的,凯诚高清的任为民最有可能成为反对此次股权转让的唯一股东。目前情况确实如此,在阜国股权消息公布之后,火马成为了张宝全之外的最大反对者,跳得非常高。尽管新科讽刺它早就投身于EVD技术的最大竞争者HDV技术的研发中。此时,阜国股权的转让怎么会让火马如此操心呢?据知情人士透露,是宿怨,当初阜国抛弃了火马,将EVD芯片的生产授权给了一家美国公司。尽管有宿怨,照常理说,火马应该看热闹,就让阜国把股权转让给英国公司,让EVD身上的“民族自主知识产权”褪色,HDV的希望就更大。

  但火马却跳出来了,其中不排除与张宝全之间的某种接触。就如阜国的一位高层所讲的,“事情的发展令我震惊,没想到一桩股权转让惹出这么大一场风波,一切都是有预谋的。”此时张宝全私下与火马会达成某种协议的可能性非常大。张宝全由于没有拥有阜国的任何股权,没有任何发言权,靠火马在前冲,法律上更站得住脚。因此,火马会持续反对下去,直到阜国股东会上。

  张宝全曾经说过是阜国开出的条件令人瞠目结舌,而无法入股阜国。张宝全利用阜国转让股权之机,借与阜国有宿怨的火马所拥有的优先购买权,说不定还能“暗渡陈仓”,入股阜国呢!郝杰可不要太自信“EVD股权转让铁板钉钉”了!

(本文首发IT世界,相关链接:http://it.com.cn/f/news/0512/14/2110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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