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11月, 2005

如何免费获得1.5万元的吉祥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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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高额选号费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了,由于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国家有关部门早已经发文禁止收取选号费。可是在北京市场上普通手机号码销售仍然要收取几十元的选号费,而那些所谓的吉利号码的价码就更高,甚至高达万元。

  在销售商看来,消费者多花钱去选 择吉利号码,是一个双方合意的行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国家也不能干涉太多。消费者追求吉利的心态作崇,客观上也愿意多掏这笔选号费。因此消费者对“名亡实存”的选号费就很少投诉,默许了选号费的存在。

  可是,手机号码销售商当心了,由于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行政规章的原因,小心号码卖出去了,选号费也要掏出来,落得个“人财两空”。不久前,上海发生的我国第一起消费者状告销售商擅自收取手机选号费的案件有了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与销售商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但选号费的合同部分无效,销售商要退还500元的选号费。因为移动通信网络号码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尽管国家对码号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但码号资源占用费应由占有、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承担,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向电信用户收取或变相收取码号资源占用费。

  法院的判决实际上就是以2003年年初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作为依据。依照这个办法的的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取得码号使用权后,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拍卖用户号码资源,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

  这个案例就为我们设计了一条免费获得吉祥号码的道路。先掏选号费把吉利号码买下,然后在通过法院诉讼把掏出的选号费索回。只要不嫌诉讼麻烦,完全可以尝试。

  其实在花选号费购买吉利号码的时候,销售商与消费者之间缔结的一个买卖合同,并无任何缺陷。选号费完全是由市场经济产生,事先也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完全接受的情况下才会来购买。可就是这样一个合同,法院为什么会推翻其中一部分呢?这就是法律上的“合同无效”的问题,尽管合同内容是双方的合意而产生,如果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会无效。而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作为政府对电信网码号资源的管理法规,具有强制性。因此选号费可能是双方都你情而愿,但是在法庭上,吉利号码就会跟普通号码一样,是一个号码资源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价值,选号费肯定要是要退的。手机号码的销售商就就要当心了。

  不过这里我们对法院依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来判决选号费的收取不合法有一点质疑。那就是《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擅自拍卖用户号码资源,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的主体是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电信条例》的规定,包括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电信业务都必须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而今天向消费者收取选号费的并不是中国移动、联通等移动通信服务商,而是众多大大小小的相关业务代理商甚至是一些普通的商家,象报刊亭、百货店等等。它们根本就不是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该说《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并没有约束到它们。可是上海这家法院就很简单地理解成只要经营与电信沾边的业务就是电信业务经营者。

  更进一步讲,这些移动号码销售商所收取的选号费的性质与当初移动、联通等向消费者收取的选号费并不同,而是码号资源经过第二次转让所发生的一种升值。而且号码销售商已经完全合法的从移动、联通处获得了码号资源,再来进行定价也是市场经济的表现。

  选号费的客观存在就是市场的表现,不要说1.5万元的手机号码,15万元的都会再次发生。不过这些手机号码销售商要当心了,小心这种经营的法律风险。十之九的人花了钱无所谓,而且还是身份的“象征”,可只要碰到一个“刁民”,拿了你的吉利号码还要逼你把选号费“吐出来”,那就有可能“人财两空”了。
(本文首发搜狐IT,相关链接:http://it.sohu.com/20051129/n240822097.shtml)

家电渠道商开始盘剥国产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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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市场的价格战并没有“季节的寒冷”而平静下来,由于家电渠道商的参与让这场价格战愈演愈凶,略带“惨烈”。有报道说,一款130万像素拍照加MP3功能的手机被大中电器以900元的价格不限量供应,相比之下同档次的国产手机至少在1200元以上,洋品牌甚至还维持在3000元以上。

  今年以来,由于国家开始以核准制来发放手机生产牌照,越来越多的家电企业进入手机制造业。而国美、苏宁、大中等传统家电渠道商在今年发力,要做大手机销售。年初,国美和苏宁就曾经抛出百万部手机大单,当时就料到今年的手机价格战会因为渠道商的加入而更加激烈。这一状况果然发生。

  一款130万像素拍照加MP3功能的手机卖900元,国产手机商到底能够赚多少呢?家电渠道商又能赚多少呢?难道正如某家电渠道商所说的“手机的利润很高,渠道商利用大规模采购优势,足以将其价格继续向下拉低”那样,国产手机商还在赚着高额利润吗?其实并不是这样,原本国产手机的利润就很低,国产手机企业的毛利率就很低,诸如TCL手机今年的综合毛利率已跌至-19.49%,国产手机企业已全面亏损。从目前相关业绩报告来看,除联想手机实现盈利外,昔日国产手机业的几大巨头波导、夏新、康佳、TCL等已经全线亏损。此时的更激烈的价格战,无疑就是一种“血拼”了。

  按照大中有关人士的说法,由于这款手机是他们向TCL包销定制的,所以价格能降低三成。他没有透露这款产品的进货价格,但强调双方都不会亏本,只不过薄利多销罢了。所以大中能够以900元的价格销售130万像素拍照加MP3功能的国产手机,它肯定有得赚,而TCL能够笑得起来还很难说。如此下去,国产手机企业的利润就会越摊越薄,何时走出泥潭就更难说了。所以900元的价格之低让人有点难以想象,引起了手机行业人士的担忧。

  这些家电渠道商长期以来以低价来取悦消费者,作为竞争的基础,其实对于供应商来说并不是一件喜事。这些家电渠道商把业务的增长的主要目标不是放在提供综合毛利率来提供核心竞争力上,而是拓展卖场的业务范围上,不仅仅卖家电,增加手机、电脑等产品的销售。新京报曾经发表过一篇文章叫《家电卖场的流氓条款》,以家电厂商的角度指出了供货合同的十条“流氓条款”,列举了渠道经销商的“十宗罪”,诸如“竞相降价,取悦消费者,盘剥厂商”、“渠道经销商的利益必须得到保证”等等。而它们无疑会把在家电渠道上的“成功经验”都移植到手机销售上来,国产手机生产商开始象家电厂商一样接受家电渠道商的盘剥。

  其实家电渠道商发力手机销售,能够拿到难以想象的低价格的国产手机,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局面。目前国产手机全面亏损的原因,除了缺乏核心技术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市场环境的恶化,国产手机品牌过多,市场明显地供过于求,库存量巨大。既然有家电渠道商愿意包销,少赚甚至不赚把这些产品消化出去来盘活存货包袱,总比放在家里强。同时国产手机也需要家电渠道来突破。国产手机市场的困境,昔日渠道的混乱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走家电渠道这条路,相对简单,而且还能节省不少成本,对手机企业来说说不定是一个新的突破。况且今年以来有不少的新的家电企业进军手机业,渠道某种程度上必然和原家电渠道重合。他们与这些家电渠道商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对于家电渠道商这一套低价竞争的做法都很明白,容易上路。
(本文首发IT世界,相关链接见:http://it.com.cn/f/news/0511/28/203959.htm)

中国政法大学科技与法律系列论坛(3)预告:软件专利与开源软件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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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软件专利与开源软件之发展

主讲嘉宾:刘尚志 教授

(中国台湾交通大学科技法研究所所长

中国台湾科技法学会长)

主 持 人: 张 楚 教授

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科学技术教学部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时 间:2005年12月1日18:30

地 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教学楼108

刘尚志教授简介:

现职:
台湾交通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 所长
台湾交通大学科技管理研究所 教授
台湾交通大学企业法律中心主任
学历:
1976、1978台湾大学理学士、硕士
1984 美国德州农工大学博士
1992台湾大学法律学士
经历:
英国牛津大学访问学者
台湾交通大学科技管理研究所所长
台湾中山科学院研究员
台湾智慧财产局咨询委员
台湾中山科学院研究院国防科技高级顾问
台湾电力公司顾问

劳伦斯•莱斯格:业余“网虫”的协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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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

1857年,理查德•特伦奇(Richard Chenevix Trench)发起了也许是第一个伟大的“开放源码”项目。

这一年的烟花节,特伦奇在伦敦图书馆发表演讲时,勾勒了一个关于编纂首部实用型英语字典的计划。这部英语字典要从实用角度来选取词条,而非根据某些作者的观点来选取词条。

这个项目需要成千上万的志愿者,它那种特别的编纂原则在伦敦社会引起了一阵兴奋的骚动。两个月之后,语言学会发布了通知,号召志愿读者向该字典编者提交词条和例句。

70年之后,《牛津英语大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出版发行,共计超过12卷,包括由志愿者收集的超过40万条词汇定义和180万个注释引文。

2001年,美国芝加哥前期货交易商吉米•威尔士(Jimmy Wales)也开始了一个类似的“开放源码”项目。通过在万维网上发帖子,威尔士先生请志愿者帮忙撰写一部网上百科全书。

使用“维基”软件,每个人都可以增加或者改变别人写过的东西。于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开始“撰写”一部名为“维基百科”的巨著。

很快,成千上万的人参与到这个项目中来。四年之后,维基百科已经收存了230多万篇文章。其中,大约三分之一是英语文章,其余的文章则由100多种语言写成。

特伦奇的实验非同寻常、成本很高而且不可重复。而威尔士的实验则日益成为一种网络标准。有数以万计的项目是通过全球数百万人的协作来实现的,比如博客、免费软件、新闻组(newsgroups),它们帮助人们做各种事情:从打毛衣到使用微软产品。这种现象方兴未艾。开放式的协作曾经是一个梦想,如今,网络已经使它变为现实。

这是一个业余人士的时代:人们因为热爱而工作,而不是为了金钱。

这些“工人”在这种在线协作的“工作”中就如同在玩一种游戏。这种游戏为社会创造着重要的价值,而且还越来越多地为企业创造着价值。

这种新的业余文化最显著的形式是博客或网上日志的世界,这些网站对个人问题和政治问题进行评论、报道或者仅仅胡乱发泄一通。

现在,在主要的博客搜索引擎Technorati上注册的博客网站已经超过1600万,他们正在共同打造一种新的新闻报道方式。由于没有商业出版的压力,又可以和许多其他的博客进行合作,这些作者能进行集中报道或者深入报道。

他们的节奏是不同的。有时候他们的反应异常迅速。例如,博客网站就曾披露,美国权威新闻节目《60分钟》的一则批评布什总统的报道所使用的关键证据是伪造的。

有时候,博客们不遗余力地去揭露别人宁愿遗忘的事情。例如,一些博客网站证明,美国参议院多数党领袖特伦特•洛特(Trent Lott)的称赞种族主义的话,并非一时失言,而是由来已久。

但是,协作不仅仅存在于博客当中。对于微软在视窗操作系统市场中的垄断地位来说,GNU/Linux是成长速度最快的竞争对手。GNU/Linux是数千人合作创立的,由免费软件的创始人理查德•斯托曼(Richard Stallman)发起,随后由一个芬兰的在校大学生李纳斯•托沃兹(Linus Torvalds)完成。

网上最流行的服务器Apache,以及在最大的免费软件和开放源码软件索引SourceForge.net上列出的超过10万个项目,都是主要通过志愿者的“游戏”来成就的。

协作也不仅仅局限于这些痴迷计算机的“极客”。NASA已经招募“网络志愿者”考察火星地图上的弹坑,不久还要考察小行星。因为他们发现,比起花钱请专业人员做,志愿者的工作更为出色,报酬也更为低廉。铁路的爱好者们甚至复制了最丰富的各地古董火车技术,在网上建立起精妙的虚拟世界。

正如埃里克•冯•希贝尔(Eric von Hippel)在一本特别新派的书《让创新民主化》中指出的那样,由使用者激发的创新已经成为从3M公司到通用电气(GE)等诸多公司强大的财富源泉,并由此促进了经济的整体发展。

在这些事例中,是技术使得协作和团体繁荣起来。但是,这种技术仅仅是在人类生活中一个熟悉的领域发生作用。

如果说工作是我们不得不做的事情,那么网络正在开始体现游戏可能带来的潜力。毫无疑问,是艺术在激发这种生产性的游戏。

耶鲁大学法学教授尤查•本科勒(Yochai Benkler)在一本即将出版的书中提出,现在的挑战在于要搞清楚“在何种条件下这些大量不同的社会行为能够转化为经济生产的一种重要形式”,人们如此行为不仅是为了得到这些行为可能创造出来的财富,也包括仅仅是为了获得其中的乐趣。

(劳伦斯•莱斯格是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也是该院“互联网与社会中心”的创始人)

《中国与数字时代专辑》

原来网吧都在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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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家对网吧产业政策的收缩,从2002年开始停止了发放经营性网吧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网吧牌照”,这个时候开始网吧的牌照就成为稀缺资源。如果再加上有资金想要进入这个市场的话,升值的空间很大。就在上个月底,重庆的网吧牌照还还是个香饽饽,福建炒网团集体杀向重庆,大肆收购网吧牌照,一时间重庆网吧牌照从2万元升到了8万元,当地网吧还联手来抵制福建炒网团。

  可是一个月后,重庆网吧牌照又变成了烫手的山芋,价格回落到2万元都没有人要。这是很少见的现象。个中的原因就出在11月9日重庆市出台了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按照该方案规定每日零点至八点要切断对网吧的接入服务。而这个举措让重庆网吧业的经营前景大打折扣,网吧牌照价格才大幅回落并且无人问津。

  政府的一项对网吧的管理政策对市场会有如此大的影响,这是始料不到的。通宵营业对网吧的生存真的这么重要,不通宵营业就无法生存?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原来这么多的网吧还活着,是因为可以通宵营业。这让我们不禁对国家法规的执行状况表示极大的悲哀了。重庆市政府并没有在国家法规之外加大管理力度,禁止通宵营业早有法规明文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

  在零时切断对网吧的互联网接入也并不是重庆市的独创,早在一年多前的网吧整治活动中,全国各地为了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都采取了这项措施来防止网吧通宵营业。而后整治活动一结束,这些措施也就放开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网吧条例的执行也就是应付了。为什么呢?因为众多的网吧业主反映如果不通宵营业,网吧就无法生存下去。通宵营业就等于每天增加了1/3之一的营业时间。各地政府部门也就慢慢地在营业时间上给网吧松了绑。

  这实际上反映出政府在执行法律和地方利益上的权衡上选择了地方利益,而以牺牲法律为代价。网吧如果不能通宵营业,赚不到钱,一家又一家地关门,政府地方税收就减少了。所以这个产业还必须要让它生存下去,怎么办呢?在法律的执行上就得过且过了,甚至就是公开的违背了,通宵营业在各地是得到政府的默许的。不仅仅是重庆,全国各地都是,这也就有了重庆要限制通宵营业,网吧业主就叫苦连天,网吧牌照就成为了“烫手山芋”。

  其实政府在网吧通宵营业问题上,不要忘了你的身份,政府是法律的执行者,是没有权力去裁判法律的执行与否的。国务院制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各级地方政府就必须执行,是没有任何借口的。这个条例内容的对与错,我们只有舆论上的评判对与错,不足与缺陷,而不能够去决定执行与否,惟有服从,政府更是。为重庆市在一个非对网吧整治时期明申每日零点至八点要切断对网吧的接入服务叫好!
(本文首发搜狐IT)

高通掐住了TD-SCDMA 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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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SCDMA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关键时刻,近日有消息称TD-SCDMA标准已经在罗马尼亚进行商用试验,同时国内的3G牌照有可能在年后正式颁发。可就在这个时候,高通公司再次挥舞着专利大棒,直指国产的TD-SCDMA标准。

  高通公司在这里的意图很明显,就是希望借籍专利权,在未来的中国3G市场上分得一杯羹。我们对此早就习以为常了,高通也一直凭借着自己掌握着CDMA的核心技术的专利权,依靠转让来赢利。不仅仅是中国,在世界各地受高通专利制约的通信厂商比比皆是,也就是说现在我们的几家TD-SCDMA国内厂商普天、中兴、大唐等等现在受到高通的专利“骚扰”,诺基亚、爱立信、NEC、松下等等国际知名通信厂商早已经实实在在地向高通交纳专利许可使用费。这一切的由来都是源自高通拥有全部与CDMA标准相关的关键专利权。

  现在有些人担心,被视为3G时代摆脱国外专利困绕,政府大力扶持的被称为自主知识产权的TD-SCDMA标准,最终会不会又将受制于高通。如果这样一来,政府部门长期的心血就将白费,公众会大失所望,让TD-SCDMA在打破3G标准专利上的努力化为乌有。

  其实完全不用担心,对于高通公司在TD-SCDMA技术中的专利,我国有关部门进行过测算,也承认其在TD-SCDMA技术中拥有一些专利。在最近的信息产业部研究院组织的TD-SCDMA专利测算中,高通占有2%。而大唐公司拥有7.3%,远超过高通的份额。而TD-SCDMA技术中拥有专利高于大唐的Nokia、Ericsson和Siemens三家,都已经加入到TD-SCDMA中,而且都签署了交叉授权协议。高通公司是掀不起什么大的风浪的。

  按照高通有关人士的说法,“只要是有CDMA后缀的技术,都有我们的专利。” 谁叫TD-SCDMA叫这个名字,确实一下子就拉进了与CDMA技术的距离,让人感觉是在CDMA基础上开发而来,大量使用了CDMA的核心技术。不仅仅如此,使用TD-SCDMA是肯定使用了高通公司对“CDMA”的名称专利权。但对技术上的专利使用多少就很难说了。这就需要高通公司拿出一个详细使用的专利技术清单来。

  TD-SCDMA论坛副主席、西门子(中国)通信集团首席技术官李万林就表示,两年前高通就提出这一问题,但一直未能给出所拥有TD-SCDMA相关专利的详细列表。因此让中国TD-SCDMA成员对高通提出的专利收费反应冷淡,认为两年多没有拿出一个相关专利的详细清单,这在说明高通公司在这个方面是“无理取闹”。

  不要低估了高通,这样一家转让知识产权商业模式的公司深谙此道,两年前TD-SCDMA还没有成气候,处在实验之中,商业运营的希望还不知道在何方之时,过早实质性地谈费用问题,没有任何意义。如今,TD-SCDMA厂商已经把孩子养大了,看到了赚钱的希望的时候,高通再杀出,要分一杯羹,手段非常高明。这个时候,高通要真正想从未来的中国3G市场分一杯羹的话,就要开始实际行动了。

  而且高通就是在知识产权的纷争中成长起来的,这个方面的经验非常丰富。中国的TD-SCDMA厂商就要当心了,如何精明地与高通这只“老狐狸”周旋,不要让高通在TD-SCDMA中很小的专利份额掐住了脖子。坐下来好好谈,联通、华为都是好例子,把高通收取的专利使用费尽量降到最低。
(本文首发天极Chinabyte,相关链接见:http://column.chinabyte.com/130/2204630.shtml?3)

微软邮箱服务的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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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推出了免费邮局服务。可看清楚了,是免费邮局,不是免费邮箱。以往只有交费单独购买或者购买域名和虚拟主机的时候才赠送的邮局服务,现在微软开始免费提供了。这只能表明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免费电子邮件服务市场,特别是在微软与Google的争斗中,竞争正在升级。

  Hotmail遭遇Gmail的强有力挑战

  一直以来,微软的Hotmail是全球最大的电子邮件服务商。早在2001年用户人数就突破了1亿,但是从去年以来就遭遇了Google的Gmail的强有力挑战。

  Google一开始就用超大的容量来直攻Hotmail的软肋,因为Hotmail的容量一直只有2Mb。越来越多的用户叛离Hotmail,转而使用Gmail,让Hotmail在全球免费电子邮箱的霸主地位岌岌可危。Gmail的崛起对旧有的电子邮件市场就是打破,遭受Gmail冲击最大的应该是Hotmail了。据Return Path 2004年的数据,57%的Gmail新用户来于Hotmail,而只有27%的来自于原yahoo用户。剩下的16%则被AOL,MSN及Comcast所瓜分。

  Hotmail也适时地进行了一些调整,尽管一再声称,据调查显示,用户对于邮件系统的需要第一位是稳定性、第二位是安全性,排在第三位才是邮箱的容量大小,但微软还是增加了邮箱的容量,从2Mb到250Mb。250Mb相比Gmail的2G,仍然太小,Gmail在容量上还有优势。

  Hotmail抵抗来自Gmail的挑战,一味的模仿是不够的。况且Gmail的成功,大容量是一个方面,更主要的是技术上的创新。Gmail优点随便就可以掂来几个,诸如在浏览器的上采用“轻客户端”处理,访问速度很快,采用会话形式的邮件管理,同时捆绑业内领先的Google搜索,让邮件查找一目了然等等。进一步讲,Gmail能够提供1G、2G如此大容量的邮箱,也归根结底是在技术上的创新。只有使用了邮箱容量的动态分割技术,才让G级别的邮箱成为可能。所以尽管开展免费电子邮件服务时间晚,靠着这些优点,Gmail立刻吸引了不少用户。

  尽管相比而言,Hotmail邮箱在稳定性、安全性上都非常不错,但要想把被Gmail夺去的用户再夺回来,难度非常大。Hotmail也只有走技术创新这条路,或者另辟新径。

  微软抢滩免费电子邮局

  按照微软的免费电子邮局服务业务,任何人只要拥有国际域名,通过在http://domains.live.com/简单的注册设置,就可以免费拥有以自己域名为后缀的免费邮局。微软为之提供邮件功能与Hotmail完全一致的20个250M相关域名后缀的邮箱。

  微软此举把免费服务直接指向了中小企业或者个人高端市场。这是一个从未有服务商涉足的市场,同时又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对电子邮件服务非常渴求的市场。以往这种电子邮局都需要花费才能得到。而且这个价格不菲,比如中国万网提供的能够开设20个信箱的邮局最少的一年就要650元,而且总容量大小只有100Mb。而微软所能提供的邮局总容量达到了5G。而这些都是可以免费得到的,中小企业或者某些拥有域名的个人势必对此非常青睐。

  要想继续在免费电子邮件市场上用户人数得到井喷式的增长已经是不可能了,微软与Gmail在个人电子邮件市场竞争已经呈现出焦灼状态,此时任何一方想彻底把对方摔开是不大可能的。而微软率先进军中小企业市场,就是打开了一个广阔市场的大门。这不仅仅是技术的创新,而是新的商业市场的开拓,微软势必在这个市场中获得优势,再一次地摔下Google。

  同时微软免费电子邮局的推出,也是技术创新的一大表现。微软所推出的这个免费电子邮局服务完全是基于Hotmail免费邮箱的服务平台,免费邮件网上收发邮件和hotmail登陆入口一致,同时也支持多种方式收发邮件,邮件功能与hotmail完全一致。微软能够在Hotmail免费邮箱平台上实现这项功能,也就是在个人免费电子邮件服务平台上能够搭建面对中小企业用户的电子邮件服务。投入不大,却又有了巨大的市场空间,这将让微软在电子邮箱服务市场上再掀波澜。
(本文首发IT世界,相关链接见:http://www.it.com.cn/f/news/0511/22/201526.htm)

Skype:封杀好还是合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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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关于Skype在中国是否面临封杀的传闻很多,首先是11月7日,一家美国名叫Verso的公司发布公告称目前正在和中国某电信运营商试验运营专门封杀Skype的软件,如果试验成功将有望于年底前签署购买协议;紧接着11月15日, Skype创始人兼CEO尼古拉斯·曾斯特姆来到中国,与TOM一起向媒体表示,运营商不会封杀Skype,他们正在和运营商和监管者谈判,希望能尽快开展SkypeOut业务;可是11月18日Verso公司首席执行官Monty Bannerman则又向有关媒体表示,“我们的确在为中国的一家电信运营商提供封杀Skype的软件测试,测试的合同正在执行中”。

  Skype与Verso就Skype是否被封杀还真较上劲了。一方说中国电信运营商不会封杀Skype,另一方坚决称有关电信运营商正在测试其的封杀Skype软件;而它们一个是Skype,一个是Skype封杀软件开发商。而这个事件的关键性人物——电信运营商没有一个站出来说话。监管者也没有表态。他们就好比在看戏,看着Skype与Verso吵来吵去,自己埋头做自己的事,东西出来了再说话。

  为什么会这样呢?Skype与Verso两方都在靠Skype活着。中国电信运营商是否封杀Skype直接关系着两者的利益。Skype公司没有Skype技术,就没有收入;Verso没有Skype技术,就没有采购它的封杀技术,它也没有收入。相比中国的电信运营商来说,有没有Skype封杀或者合作运营所带来的利润无关紧要。所以就有了这个局面,双方都在拼命地把自己跟中国电信运营商套上近乎。

  那Skype与Verso的话哪一方可信呢?笔者认为两方所说的都可信。这里其实并不是一方所说的是真实的,另一方就在说谎。Skype与Verso的话应该都是真的,出现针锋相对的原因可能在于双方所接触的运营商不同。Skype也应该看清楚了中国电信市场的管制体制,在目前阶段与电信运营商合作是Skype唯一一条出路。Skype选择TOM,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利用TOM在理解中国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上的优势。TOM已经出面跟电信运营商谈Skype的合作,即使是让电信运营商多赚一点,Skype和TOM也愿意接受,毕竟这是迈出了第一步。

  在中国有几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并不能排除有人不愿意接受Skype和TOM抛过来的绣球,而去选择封杀,也就是采购Verso的产品。这也就是有电信运营商确实在与Verso合作,测试其封杀Skype的软件。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到底是哪家运营商在跟Verso合作。在中国宽带接入市场中ADSL占据了80%的市场份额,而ADSL只有中国电信与网通两家运营,这样可以说其中任何一家都有可能占据全国宽带市场的半壁江山。照目前的种种情况来看,最有可能与Verso合作的是中国电信。Skype只要失去这两家之一,其在中国的业务就会大受影响。Skype花费了很长时间力气谈下了众多的宽带运营商,但因为失去了一家占有半壁江山的中国电信,而让其业务发展滞缓。
(本文首发搜狐IT,相关链接见:http://it.sohu.com/20051122/n240769380.shtml)

联通决定SP命运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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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沈浪先生《谁有权力审判SP?》

  对于联通14日发布的SP整治报告中提到从2004年4月到今年10月底的1年半时间内清退了217家SP。这在垃圾短信肆虐,社会危害性越大的今天,大量违规的SP被运营商清除出去,让我们着实感到欣慰。可是沈浪先生在《谁有权力审判SP?》(链接见:http://column.chinabyte.com/226/2199226.shtml?1)一文中对联通还有移动这两家运营商清退SP提出了质疑。他认为,“由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与相关SP存在紧密和的利益关系,加上SP牌照存在一定的稀缺性等特点,由这些并非独立的运营商来充当SP的审判者却是很不合适的”。他认为SP的退市“在一个健康规范的市场经济,SP应该由一个公正、独立的第三方监管机构监管,运营商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格充当SP的审判者,因为后者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监管者。只有借助第三方监管机构的公正、客观的机制,才能真正做到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可以为SP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对于沈浪先生的这个观点,笔者认为是有失偏颇的,由运营商来决定SP的命运,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于法有据。

  首先,这种权力来自于契约。何为SP?SP指移动互联网服务内容应用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负责根据用户的要求开发和提供适合手机用户使用的服务。SP的牌照是谁颁发的呢?不是政府行政机关,而是联通和移动两家移动通讯运营商。这些SP经营的牌照和代码都是联通或者移动所颁发的。也就是SP的资格是因为其与联通或者移动有着提供移动互联网内容应用服务的协议才获得的。在合同到期之后或者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时候,联通或者移动拒绝续定合同或者解除合同,是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的。

  我们注意到,联通对SP的整治分为三类:一类是不具备《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SP,也就是没有跟联通订立协议的SP根本就没有资格在市场上从事这些业务,剿灭天经地义,并且这个类别的清理目前已经完成。对于最低业务量和违约处理这两种,联通也说得很清楚,是以协议方式进行了落实。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部在整治通知中就这样表述,“依据与全网SP公司签署的《移动增值业务合作协议》中有关的约定,我(公司)对全网SP公司2005年第2季度的业务发展情况进行了考核,对业务发展达不到协议约定标准的SP公司,依据协议终止相关业务类的合作”。所以这个最低业务量双方在合同中是有约定的,SP们当初只要签字就是对此认同,就必须履行这个合同。当业务上没有达到这个标准被联通取消其SP资格就没有任何问题。

  沈浪先生一文中提到“一些严重违规的SP很可能被网开一面,原因仅仅在于他们与运营商关系密切或者运营商从这些SP的非法收入获得了较大的收益,而另一些遵守游戏规则或轻微违反游戏规则的SP很可能又被勒令出局,有关人士借机把一些具有诱人前景的增值业务转移到利益关联方手中”。这种说法无疑是在凭空捏造,如果照这种说法,现在的垃圾短信的横行的幕后老板就是联通和移动。这无疑就是把联通与移动在整治垃圾短信上的努力全部抹灭掉了。这也把不少大SP的业绩给抹灭掉了,因为照他的看法就是大SP的成绩取得不少是来自非法收入。

  SP与移动运营商之间本就是合同关系,照沈浪先生的想法,要建立一个第三方监管机构,实际就是对合同的干涉。这是对现代合同法上合同自由原则的严重践踏。SP与移动运营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完全是一种“私”的关系,与谁订立合同、订立什么内容的合同完全由双方来决定。如果凭空造出这样一个监管机构,完全是不伦不类,在法律上也是完全不可能的。况且对于合同纠纷,国家也规定种种的救济手段。SP对移动运营商吊销自己的SP牌照不服,完全可以从中选择诸如诉讼之类的救济手段。

  其次,这种权力来自于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在信息产业部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通信网络不良信息传播治理的通知》中我们注意到,信息产业部要求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在为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积极提供相关支撑服务的同时,认真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网络运营商所应承担的信息安全保障责任”。具体来说要“严禁为无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者提供接入服务”、??“完善移动通信网络的接入和传输管理流程和工作制度,对所接入的信息服务业务应事先进行信息内容审核,发现含有或用挑逗性语言散布国家明令禁止内容的信息不得接入和传输;对已接入和传输的,一经发现,应按《电信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要求立即停止接入和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相关电信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只要发现SP违规,联通与移动依照规定就必须停止对这些SP们的接入。这是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也是移动运营商的社会责任之所在。

  所以,在联通和移动两家移动运营商积极主动打击违规SP,中止与不少SP的合作,为了消费者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一部分利益的时候,我们应该给予的是掌声和叫好声。况且它们的行动都师出有由,于法有据。
(本文首发天极Chinabyte,相关链接:http://column.chinabyte.com/370/2200370.shtml?3)

联想预装正版软件防盗版 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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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一个预装正版软件的计划在业内引起了广泛关注,不少人士都认为此举不仅能够创造PC产业链的一种合作新模式,更有利于打击盗版,推动软件的正版化。笔者对这种说法表示非常大的质疑,相反却认为PC预装正版软件在软件正版化方面的推动没有多大的意义。

  首先,PC发展历史证明了这一点。联想在PC中预装正版软件又不是新鲜事物,近的远的都有,并没有让使用软件正版率提高。今年年初,微软就联合联合国内三家PC厂商(清华同方、北大方正、TCL)预装Windows XP操作系统软件。微软的Windows XP操作系统的盗版就因此少了吗?没有,该用盗版的用户还是用盗版。有人说这三家的影响力小呀,现在要预装的是联想,可是国内的老大,仅今年第三季度个人电脑的付运量就达410万台,在国内有1/3的市场占有率,它的全线加入首先为正版软件赢得销售数量上的优势。这三家的总量与联想的总量相差不了多少,而且是排名仅次于联想的三家国内PC厂商一起参与。

  退一步讲,就算这三家PC厂商在国内市场的分量还不够重。我们回到Windows3.1时代,那是一个几乎所有的品牌PC都预装Windows操作系统的时代。那时盗版就没有或者比现在少很多吗?也不是。并不是因为品牌PC放弃了预装软件才导致盗版的猖獗。从全面预装正版软件到所谓的“光头PC”或预装国产Linux操作系统的PC盛行,是因为PC价格战的愈演愈烈,正版软件的过高价格,让众多PC厂商放弃了预装。由于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重视,那个时代里的盗版在某种程度上比今天更猖獗。

  其次,联想预装正版软件仍然有盗版产生的根源。不少的网友都知道从法律从社会发展的角度,买盗版不好。可是在两者巨大的价格差之下,消费者仍然会去购买盗版软件,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盗版行为,有人认为这才是盗版产生的根源。如今,联想与微软、金山、用友能够谈下来,把预装软件的价格降下来。可惜这种下降,也是有限度的。消费者购买预装正版软件的联想电脑就要多付出一部分钱来购买正版软件,据说价格不高,而且联想集团副总裁、中国区总经理陈绍鹏表示,“但是我相信客户不会拒绝这么优惠的价格。”

  那么有多优惠?二三十元?那是不可能的。陈绍鹏对此说,购买PC与正版软件加在一起的零售价,在实施增值计划前后相比,差别为500元到1000元。这样的价格也能让消费者无法抗拒?这样一比较,消费者肯定还是会去选择几元钱一张的盗版软件。有这500元可以多买一条512M的内存都绰绰有余。只有预装的正版软件与盗版软件之间存在较大的价格差,就仍然会驱使消费者去购买盗版,对软件的正版化推动不大。

  再次,消费者还有放弃预装正版软件的权利。如果强制消费者接受所有的正版软件就有捆绑销售之嫌。联想采取的是定制的形式,由用户来决定需要哪些软件。在500-1000元的巨大价格差面前,会有多少消费者愿意装上这些正版软件。绝大部分消费者肯定会放弃这些正版软件,到时联想卖的仍然是“光头PC”,能够真正让多少的用户电脑里使用正版软件呢?

  不可否认,联想与软件厂商合作,采取定制销售正版软件,是硬件厂商介入软件销售的一大创举。但靠这个举动拉动中国软件正版化进程,可能性不大。
(本文首发搜狐IT,相关链接见:http://it.sohu.com/20051117/n2407364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