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10月, 2005

Oct 31 2005

戴尔直销走向何方?

Published by 张樊 under I T 评论

戴尔中国的突然换帅,符标榜还不到50岁,让人对戴尔的官方说法“退休”表示了诸多怀疑。不少人认为戴尔中国的业绩下滑是符标榜下课的最主要原因,人们又把业绩下滑的矛头指向了戴尔的直销模式,认为其在中国水土不服。而且有消息说,戴尔中国已经开始在中国调整销售部门,改变直销这一单纯的销售模式。

  戴尔直销让人又爱又恨

  一提到戴尔,人们就会想到它的直销模式。通过与客户的直接面对面,减少了零售商这个中间环节,戴尔直销给客户带来低价。这种销售模式让戴尔大获成功,短短的20年就成长为全球最大的PC厂商。据IDC的最新数据,在今年第三季度戴尔电脑占据了全球市场份额的18%。

  所以在今天我们攻击戴尔直销模式的时候,不要忘了这种销售模式过去给戴尔带来的成功,同样包括今天的成功——全球PC市场份额第一,直销仍然是戴尔行之有效的销售模式。戴尔直销在业内被很多人推崇,也是众多PC厂商挑战的对象。惠普CEO马克·赫德在去年出版的一本名叫《价值因素》书中花了整整四页篇幅对戴尔的商业模式就大加赞扬。

  有人可能会说,戴尔的直销成功是在国外,在中国由于文化的差异,不被消费者接受,“水土不服”。有人就讲,“与西方社会只讲效率而无人情的契约文化不同的是,由于中国所注重的人情文化,文化的差异导致在中国这样市场没有渠道商的帮助,PC制造商将很难赢得普通消费者”。事实是这样吗?

  我们不要忘了戴尔凭借直销模式,进入中国7年,业务增长速度也非常快。2003年是戴尔在中国市场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PC市场的排名第二。但随后的2004年,戴尔的PC业务在增长,市场份额却在下降,排名已经跌到第四。因为相比之下其他公司的市场增长速度更快。

  这样的事实说明了,戴尔中国的业务一直增长到2003年,随后增长的速度放缓,市场份额下降。这个中原因是直销模式与文化发生了冲突?戴尔直销与中国文化的冲突应该发生在进入之初,前五年才是一个“文化补课期”,能够决定戴尔直销模式在中国的生死存亡。与文化的冲突在六七年之后才出现,是不可能的。以文化的原因来否定戴尔的直销模式在中国的命运是不成立的。

  戴尔的问题出在哪?

  我们不能说戴尔直销与中国文化的冲突,会导致其失败。但我们不能否认,戴尔在中国市场的增长速度放缓,其自身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急需解决。

  首先,戴尔中国自从2004年以来,有关售后服务的质量差的投诉,屡见报端,让品牌形象严重受损。在互联网上用搜索引擎搜“戴尔售后服务”,会出来成千上万条“戴尔售后服务差”、“让人寒心”的结果。可见,戴尔的售后服务问题已经是千夫所指了。与用户距离的遥远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戴尔的客服人员的态度和在售后服务上的责任才是关键。推卸责任,冷遇消费者,问题出来之后仍然不解决,这必然会让消费者寒心。这也就不难解释,当戴尔用户大量投诉售后服务差出现之后,其业绩增长放缓的原因了。

  应该说戴尔对客户提出要求的快速响应能力是其直销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毕竟其没有经销商这一环节,由戴尔直接面对客户。客户对戴尔的美名或毁誉都是由戴尔来直接承担的,慎重处理好客户关系是戴尔必须要解决的。可是就在戴尔换帅的同时,网易还在重点报道一个消费者“因为戴尔销售电脑,还让用户对硬盘作分区与不分区的选择”而投诉戴尔的服务没有诚信的事件。

  其次,直销也并不是一成不变。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一招走天下的情况将不复存在。在市场营销领域也是一样,当竞争对手对戴尔的直销模式慢慢研究透彻,找出应对措施的时候,戴尔直销一走到底,不做任何发展和进步,必须会遭遇失败。

  中国市场,联想的强势和惠普的进攻,戴尔的压力更大。联想把渠道销售扩展到中国5~6级市场,据说用带有联想宣传标志的大篷车开到中国广大的农村市场去宣传销售,这些都是戴尔无法通过电话销售所能达到的领域。联想等的步伐迈得更快,新兴市场的开拓,让业务增长速度更快。戴尔还靠单一的直销模式,业务虽然还在增长,但却无法赶上别人的步伐了。

  所以,戴尔中国赖以起家的直销模式还不能丢,但需要完善其个中环节,同时以其他销售模式来补充已是必然。
(本文首发IT世界,相关链接:http://it.com.cn/f/news/0510/29/1920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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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28 2005

BT下载有罪 重在威慑

Published by 张樊 under 法律评论

在我国香港特区,24日一名陈姓的使用BT下载软件提供种子的网民被香港法院裁定违反了《版权条例》刑事罪名成立,押后到11月7日判刑,法官直言将会判处监禁。此消息传来,网上一片哗然。

  不少人将此事件评价为“全球首次有人因BT侵权行为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确实如此,也只能说是在BT领域。但是放在P2P领域,被判有罪的直接使用者就不是第一例了。在9月份的我国台湾地区KURO被控违反著作权法一案,台北地方法院判决KURO败诉,负责人遭判徒刑、并科罚金,同时,一年中下载了70年次歌曲的会员也被判了4个月徒刑,那是使用P2P软件而被判刑的首例。有意思的是,台湾KURO这位会员恰恰也姓陈。

  美国及其他国家针对P2P的诉讼此起彼浮,也有对用户所提起的诉讼,但是还没有把任何一个用户送进监狱,更多的是民事赔偿的方式,而是以刑事制裁。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这两起案例算是开了个先例。

  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有关判令P2P用户也构成刑事犯罪,用刑罚来惩治P2P用户,开世界之先河,这在某种程度跟我国法律历史传统有关。自古以来,我们法律重刑轻民,民刑不分,对纠纷的救济和补偿,习惯于使用刑事制裁。这在一定程度上让现在的我们为了达到更好的惩戒作用,就有必要把对P2P的使用上升到犯罪高度。这样才能更好地警示后来者,尊重知识产权。

  香港首度判令为BT下载提供“种子”的网民构成犯罪,不仅仅是有在P2P领域动用了刑事制裁来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从案件的内容来看,对业内的影响会很深远。根据香港法例第528章 《版权条例》第118条第(1)(f)项,如果“并非为任何贸易或业务的目的,亦并非在任何贸易或业务的过程中,亦并非在与任何贸易或业务有关连的情况下而分发该复制品,达到损害版权的拥有人的权利的程度,亦属犯罪”。也就是说必须是将盗版作品“分发”才构成刑事罪,否则只属于民事赔偿行为。是否是“分发”行为是此案的关键,而法官的判决就把为BT提供种子认定为“分发”,才认定其构成犯罪。

  BT下载的原理是,首先是有人为下载做种,但这个“种子”是存放在自己的电脑里,其他用户下载是主动搜寻找到种子,才前来下载。按照香港《版权条例》的规定,分发就包含有“做种人”积极主动的行为意思,可是我们在BT下载原理中可以看出并没有“做种人”主动将电影分发给其他用户的行为。

  而且在香港《版权条例》中还明确规定,“凡提述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复制品,即提述藉有线或无线的方式提供,而如此提供的方法使公众人士可从其各自选择的地点及于其各自选择的时间观看或收听该作品(例如透过一般称为计算机互联网服务的服务(Internet)而提供作品的复制品)”属于“向公众提供复制品方式侵犯版权”的行为,要受民事制裁。分发是否包括这种“向公众提供复制品方式侵犯版权”,法例并没有明文规定。因此,在此之前香港不少律师就表示BT下载提供种子者也只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构成刑事犯罪。

  但是此案法官就认为,虽然现时法例对分发侵权物品没有详细界定,但证据证明被告是主动将电影复制到电脑,并制造档案非法上载到互联网新闻组供别人下载,明显是有意向外分发侵权物品,虽然下载者是自愿下载档案,但也要被告配合才可成功,如果被告的行为不属于分发,是歪曲了分发的意思。这样才判令陈姓的BT用户罪名成立。

  香港法院的此案判决将会在香港地区对“分发”一词做扩大化解释,不仅仅BT做种子是分发,而且将作品上载到互联网上也是分发。也就是说香港版权条例中规定的“向公众提供复制品方式侵犯版权”方式属于“分发”行为,不仅仅承担民事责任,还要负担刑事责任。这在一定意义上说,是香港地区面对日益严重的P2P侵犯版权行为所采取的一种司法保护。通过扩大解释,将包括BT下载提供种子在内的“向公众提供复制品方式侵犯版权”行为视为“分发”行为,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

  所以,此案的判决极大地震慑了香港BT下载的提供“种子”的用户,带来了BT下载用户的恐慌,试想一下没有种子怎么能够完成下载呢?
(本文首发搜狐IT,相关链接见:http://it.sohu.com/20051027/n2406070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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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27 2005

转让核心技术,AMD与中国双赢

Published by 张樊 under I T 评论

10月24日,AMD公司与中国科技部签署备忘录,向中国转让核心微处理器设计技术。按照协议,AMD公司将向科技部指定的技术受让机构——北京大学微处理器研究开发中心转让其所拥有的低功耗X86架构微处理器设计技术。并且X86架构功耗极低,非常适合嵌入式的终端设备,目前是世界上几乎所有个人电脑中央处理器的应用平台,也广泛应用于网络、通信和消费电子等产品中。所以这次转让被誉为“迄今为止中美半导体领域内最具影响力的技术转让”,而且这对转让双方来说,是个双赢的结局。

  中国需要核心技术

  我国一直在加大对微处理技术技术的研发,希望能够拥有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当的微处理器。“龙芯”就是我国在微处理器技术自主开发的产物,中科院计算所已经开发出“龙芯”2号。虽然设计能力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短期内无法与英特尔、AMD的芯片展开竞争。

  加快我国微处理器设计技术的发展,摆在面前有两条路:一条是等着“龙芯”的逐渐长大,另一条就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构建一个较高的起点。哪条路适合我们呢?这实际上又回到我们改革开放以来一直讨论的“以市场换技术”的问题。我们沿着老路发展,等到我们的“龙芯”相当于现在英特尔的产品技术水平的时候,英特尔的技术又不知道发展到哪一步了。适时地引进国外先进核心技术,再来消化,为我所用,能大大缩短我国在微处理器设计技术上同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所以不管AMD转让给我们的技术水平高低,但给了我们比目前高的起点。退一步讲,如果是更先进的核心技术,美国政府也不会轻易让AMD转让落到我国手中。

  并且我国自主开发的“龙芯2号”采用了不同于x86的指令集,能与基于MIPS架构开发的软件及部件协同工作。而英特尔产品则主要兼容支持x86架构的软件或部件,如Windows操作系统等。长期以来,英特尔不支持微处理领域的后来者,让试图进入该市场的众多半导体公司铩羽而归。我国的“龙芯”技术一旦取得重大进展,因为与英特尔产品的架构不同,也会被主流市场所排斥。这样一个市场应用不广的微处理器技术是没有前途的。

  科技部适时引进AMD的X86架构微处理器设计技术,并把它交给北京大学。 “龙芯”一直是由中科院计算所来进行研发的,现在树立了北京大学这个竞争对手,可以让它们在研发中相互较劲。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为我国在自主微处理器技术开发上树立了一种竞争机制。

  不过,我们也应该吸取改革开放以来,各行业在技术引进上的经验教训。诸如汽车、通讯设备等领域,陷入了一种“落后——引进——再落后——再引进”的怪圈。光引进是不够,关键是在引进之后的消化和提高。在X86架构微处理器设计技术引进之后,北京大学对此如果没有进一步的研发,那么这项技术就很快又被市场所淘汰。通过引进X86架构微处理器设计技术,让我国在制造微处理器技术上有一个大的突破,从而缩短拥有世界领先水平技术的差距,这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

  AMD觊觎中国市场

  其实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AMD向中国政府转让X86架构微处理器设计技术,同样也需要换取点什么东西。那就是中国的市场。AMD就表示,这一合作是它进入中国市场计划的一部分。我们不能否认此次受让AMD的微处理器核心设计技术,就是在走市场换技术的路。

  在与英特尔的芯片竞争中,AMD明显处于下风。但AMD并没有放弃对英特尔的追赶,除了在研发新品上的种种推进之外,在市场策略上也有不少举动。AMD对英特尔垄断之诉,我们应该视为AMD市场上反击策略之一。此次向中国转让核心技术,就更是高明之举。

  AMD自己就介绍了,此次转让的Geode 的技术无需得到美国商务部的批准,主要原因是Geode 芯片的性能远低于美国政府设定的芯片性能限制。尽管转让的技术不是最先进的,但已足以拉进与我国政府、公众、市场的距离,赢得好感和支持。最重要的是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对AMD开发中国市场有着非常重要的推动力。根据合同条款,科技部将会推动AMD 与中国厂商之间的谈判。有了政府机构的推动许诺,AMD在中国市场的增长应该是很轻松能够实现,难怪AMD要把在中国未来两三年的市场目标设定为30%呢!
(本文首发IT世界,相关链接:http://it.com.cn/f/news/0510/26/1911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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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25 2005

妥协的MP3搜索

Published by 张樊 under 法律评论

愈演愈烈的MP3搜索版权纠纷因为搜索引擎服务商的妥协,已经让我们看到了合理解决的曙光。两次被告上法庭的百度MP3下载页面已经变脸,跳出来声援百度的中搜也决定自己掏腰包为网民MP3下载买单。这是非常积极的信号,两家主要的MP3搜索引擎服务商开始在以实际行动来尊重版权,化解现实以及潜在的各种法律纠纷。

  版权诉讼对于任何一家互联网企业来说都是不利而难以承受的,不久前著名的P2P软件eDonkey的关闭时就还宣称,“关闭网站并不意味着我们承认自己有罪,只是我们支付不起昂贵的诉讼费来证明自己清白”。所以说死撑到底,靠诉讼来证明自己是对的,对于百度和中搜来说也是不划算的。单纯的诉讼是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的,需要百度等MP3搜索引擎服务商与音乐权利人坐下来好好协商,重新分配各自的权益,才能探索出一条适应MP3搜索发展的合法之道。

  巧妙的“变脸”

  百度日前是在MP3搜索中改变了旧有的下载的模式,在下载的页面中增加了要链接的MP3文件的真实地址来源和一段声明。这段声明为“百度MP3提醒您:根据用户指令,百度的搜索引擎系统会以非人工方式自动生成到第三方网页的链接。百度自身不存储、控制、编辑或修改被链接的第三方网页的信息……当权利人发现在百度生成的链接所指向的第三方网页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时,请权利人向百度发出权利通知,百度将依法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或屏蔽相关链接。”

  这种做法有关人士认为,即使对下载模式进行修改,但仍未解决最根本的问题,百度为盗版下载仍然提供了便利。百度们承受为盗版提供便利的骂名由来已久,如果要真正解决链接到盗版文件的问题,百度就必须要改变MP3搜索程序的原理,对链接文件进行版权的事先审查,不知道百度的技术上能不能实现。其实百度完全不必要这么做,如今增加了这段声明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改变自己的版权纠纷中的不利位置。

  我们回首步升诉百度案的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百度侵权成立的最主要原因是“用户在访问涉案‘歌曲列表’网页时,可以下载相关歌曲的MP3文件,在下载过程中,网页上自动弹出下载框,注明相关的MP3文件来自‘mp3.baidu.com’,同时此网页右侧刊载有雀巢咖啡、摩托罗拉手机等商品的广告”,这就是所谓的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网站上提供歌曲的MP3文件下载服务,行为已超出所定义的搜索引擎的服务范围。

  在下载的页面中增加了要链接的MP3文件的真实地址来源和一段声明,首先可以明确地告知下载者所要下载的MP3文件来自于其它网站,而非百度本身;其次明确了百度作为一个搜索引擎服务商所尽的“及时删除”侵权链接的责任。

  百度通过声明提请权利人如果发现有侵权内容时及时通知百度,百度将会立即采取措施,这与有关法规、司法解释是迎合的。从《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是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有在明知以及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两种情况下才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百度的搜索结果是由程序自动来完成的,是不可能要求其来承担实现审查责任,那么事先的明知是侵权MP3在一定程度上是不能成立的,那么有了这句声明,可以表明了在一旦链接到侵权MP3之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百度依法所应该采取的积极态度。

  百度在MP3下载页面上的这种技术上的“变脸”,有人形容说是“象征性”的,也不为过。尽管不能彻底洗刷为盗版提供便利的骂名,但也足以应付目前所产生的各种纠纷。我们相信这仅仅是百度的第一步,为解决版权问题,百度将会与MP3版权人进一步协商出双赢之路。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为百度的巧妙的“变脸”叫好。

1分钱换来一个大产业

  相比百度,中搜的步伐就迈得更快一些。毕竟中搜截止到目前还没有因为MP3遭到任何诉讼,在MP3搜索版权问题的解决上就有更大的主动权。

  按照中搜的设想,他们愿意为网民在中搜下载的MP3歌曲买单,按照MP3的下载次数向唱片公司付费。中搜主动做出让步,希望不损害网民的利益。在版权问题摆在中搜的面前,中搜没有退让,不象电驴以及网易一样选择关闭,而是积极主动地向唱片公司让步,希望实质性解决问题,这种精神值得嘉奖。如果中搜的设想能够付诸实践的话,对于唱片公司、搜索引擎服务商、网民是一个三赢的局面,现在的MP3搜索模式仍然继续维持,唱片公司的权益又得到了保障。

  但问题的关键是,一首MP3一分钱,如此低的价格唱片公司能接受吗?尽管网民每成功下载一首MP3,中搜付给唱片厂商1分钱。以中搜的流量,一年就需要向唱片公司交纳500万元费用。500万是个不小的数目,但1分钱一首MP3对于唱片公司来说可能实在是太低了。我们不说苹果iTunes网站的每首音乐0.99美元的售价,近日华旗资讯刚刚发布的大陆第一家全方位的正版音乐网站——爱国者数码音乐网上每首歌的售价都是0.99元,唱片公司从中获得分成绝不止1分钱。

  但是从MP3搜索赢利的模式来看,中搜所提出的1分钱也不少了。按照MP3搜索营利的模式来看,除了少量的竞价排名广告和页面右边的企业产品形象广告之外,主要是来自手机铃声的下载分成。一个铃声也就一至二元,搜索引擎服务商能够获得的提成是1%或2%,也就是1至4分钱。而且这个是在网民下载铃声时,MP3搜索引擎服务商们才能得到的。而中搜是以免费下载MP3来统计,这个数字在某种情况下讲比下载铃声的数字更大。中搜每年从MP3搜索中获得的收入不得而知,但最大的中文搜索百度一年从MP3搜索中仅获得2000万的收入,所以一年500万应该对中搜来说是能够承受的底线了,再高,中搜也无法接受了。

  中搜已经抛出了“绣花球”,让我们来看唱片业的反应吧。
(本文首发天极Chinabyte,相关链接:http://column.chinabyte.com/58/21660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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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24 2005

弱者的“雇工”博客 强者的牺牲品

Published by 张樊 under 法律评论

月初,两名在博客中发表种族煽动言论的新加坡年轻男子被判刑,告戒了互联网社会,包括博客在内的网上言论自由是有限度的。这两名男子在博客上发表的是种族煽动言论,对于世上任何一个有社会正义感的公众,都是不能容忍的。所以对这个涉及到政治的事件,我们容易理解。但是最近所发生的IBM博客事件有可能把我们对网络言论自由的认识上升到另一个高度,言论自由不仅仅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而且当言论自由与自己所服务的机构利益相抵触时可能还要服从于所在机构的利益的。

  1790年1月8日,美国开国总统华盛顿在国会致词中有这样一句话:“在每一个国家,言论自由都是公民获得幸福的最坚实的基础。”现代民主社会,人们一直把这句话奉为信条,孜孜不倦地追求着言论自由的最大化。但言论自由是有限度地,以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而这些行为都有着法律的明确规定。如今,IBM博客事件的发生让我们对博客上的言论有了进一步的思索。

  IBM的一名员工因为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的文章中引用过在线杂志《JAM》批评印度规划与管理学院文章,而印度规划与管理学院刚好是IBM公司的客户。这家学院看到这篇文章之后,联系了IBM公司,并发出了最后通牒,要求这名员工把该文删掉。最后,该员工从IBM离职。这就是IBM博客事件的来龙去脉。

  目前我们不讨论在线杂志《JAM》批评印度规划与管理学院文章是否真实,其实我们也无法得知。我们看到的是印度规划与管理学院正好是IBM的客户,刚刚从IBM公司购买了1500台IBM公司生产的笔记本电脑ThinkPads供学生使用。而这次博客事件的主角是IBM公司旗下服务器分公司的一名销售专家。员工发表对公司客户利益有损的言论,就有可能对公司的利益造成间接损害。这实质上就是一个员工如何对待公司利益的问题。

  绝大多数公司在员工守则里肯定规定有“不发表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论”和“维护公司利益”等规范,这也是对一名员工的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去年空姐艾伦·西蒙妮在她的博客网站上张贴了自己身穿空姐制服的性感照片而被自己所服务的三角洲航空公司所开除,就是因为这种照片有损公司的形象。在博客上发表文章是网络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随着博客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这种传播形式比传统社会的言论传播更快,影响更大。这也就让我们不难理解印度规划与管理学院为什么要对IBM公司下最后通牒。

  言论自由不仅仅受到法律的约束,在言论自由与公司利益的碰撞中,不少公司因为“经济利益”的驱使,也可能会拿出雇佣合同来干涉员工的言论自由,而且强者的公司往往会获胜。这一点,已经有了多次事件的说明,除了IBM博客和空姐博客这两个事件之外,Google的一位员工也给了大家沉重的教训。这一切都是由于博客在与其所服务公司在雇佣关系上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所以在博客上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这是每一名博客首先就应该弄明白的。特别是博客会让我们的真实身份更加明白地告诉受众,我们就更应该清楚自己的责任。
(本文首发搜狐IT,相关链接:http://it.sohu.com/20051024/n2405864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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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22 2005

淘宝免费到何时?

Published by 张樊 under I T 评论

不知道有多少人记得马云说淘宝要免费三年那回事,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掐着指头算淘宝承诺的免费三年还有多久。不用我们去担心,淘宝自己蹦出来了,10月19日阿里巴巴宣布淘宝网将继续免费三年。如果真要认真算算,现在离前一个三年免费的承诺到期还有将近一年之久。如此急切地跳出来干吗呢?无非就是为了造势,当淘宝的免费对大家的吸引力已经被时间冲刷得差不多的时候,它再出来说说让大家都知道,C2C中我淘宝是免费的。

  其实我们不必要在意淘宝的免费到何时,首先免费绝不是淘宝对我们的恩惠,这只是商家的一个经营策略而已。如果照马云所说,“淘宝网致力于打造中国最大、最可信的在线消费市场。通过继续免费服务三年,并投资1.2亿美元发展淘宝社区,淘宝可以巩固其市场地位,并通过推出新服务来满足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特定需求。通过1.2亿美元的投资,淘宝网将为加入淘宝社区的企业创造至少100万个就业机会。”那马云是中国内地最大的慈善家,因为名列胡润编制的2005中国内地慈善家榜榜首的黄如论也才捐赠了2.86亿人民币。马云在淘宝网上投资巨大,绝不会仅仅是为了创造就业机会。只不过两年来,他从淘宝上得到的回报实在是少,几乎是没有。而投资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可能是个天文数字。2003年阿里巴巴投资1亿人民币创办淘宝,一年后又增加投资3.5亿,如今又要增加10亿人民币,这样淘宝总投资就会达到14.5亿人民币。淘宝正因为有了如此大的投资,以免费来吸引客户,比拼易趣,才有了今天与之的不大差距。尽管免费不是吸引客户的唯一原因,但我们不能否认淘宝从成立至今免费策略对易趣的杀伤力。目前易趣在C2C的市场份额仍然领先于淘宝,易趣仍然保持着强劲的市场增长,而且后面还有几家高祭免费大旗的市场后来者。

  其次,淘宝不免费,我们还有更多的选择。我们应该认识到,淘宝前两年的迅猛发展在某种程度上说是抓住了市场的一个良机。淘宝刚成立之初,易趣一统C2C业务之江湖,淘宝果断地用免费来对抗,让用户的选择就只有非易趣即淘宝,免费就有了比较大的吸引力。如今呢?C2C这个概念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偏爱,我们抛开一拍,市场上还有腾讯和当当这两个颇俱实力的后来者。腾讯和当当也高举着免费大旗,这样淘宝的免费策略模式被复制,那它的免费也就不那么吸引人了。它一旦不免费,用户会在网上轻轻松松找到第二家免费的C2C网站。

  淘宝的收费是必然的,只是目前还没到时候。从今天C2C市场的混战局势来看,如果要达到马云的初衷才收费,那将会是遥遥无期。马云说过,“我和孙正义考虑的事情一样:孙把eBay赶出了日本市场。我在中国也有同样的机会,eBay没有把我当作是个威胁。但,它在中国市场会比在日本败得更惨”。这个目标还没有实现,而且难度会一天比一天大。易趣在淘宝的强大挑战下,曾丢失过阵地,但并没有节节败退,并且现在看来双方的领地会稳定一段时间。搞不好的话,淘宝这个巨大的资金黑洞因为股东意志的要求,也被迫以赢利为追求的目标的时候,下一个三年恐怕不到,随时就有可能收费。

  再来看看马云所说的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现状。马云称,“免费服务符合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现状”。同时,他呼吁Ebay加入到淘宝网行列,在中国市场提供免费服务。到底是免费还是收费符合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现状呢?这个怎么来判断。其实很简单,邓小平同志说过,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只要是在C2C市场上能撑得住,赚到钱,那你的商业策略就是对的。易趣用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恰恰是淘宝没有说明这一点,因为它一分钱没赚到。
(本文首发IT世界,相关链接:http://it.com.cn/f/news/0510/21/1888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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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21 2005

联通玩GPRS 意欲何为?

Published by 张樊 under I T 评论

在2005国际通讯展联通的展台上出现GPRS业务,让不少人大吃一惊,不少媒体用“惊现”来形容。其实也不足以见怪,联通在就吹出风来了。九月初,联通就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预计增加对G网的投资182亿元,把北京、上海、广东的广州和深圳等骨干城市的GSM网络升级到可以进行无线上网、使用数据业务的GPRS网络。如此一来,联通GPRS在通讯展上精彩亮相,是顺理成章的了。不过就在不少电信运营商把目光瞄准3G的时候,联通此时推出2.5G业务的GPRS,也确实让人感到惊讶。

  在此之前,联通的移动通讯竞争对手中国移动在数据业务上一直采用GPRS,而联通则采用其C网的CDMA1X来对抗。而且种种迹象表明,联通要把这个一走到底,不会掉头回来发展G网。联通从2001年开始建设C网以来,关于G网的走向,就倍受关注。联通没有抛弃G网,也一心在走两网融合之路,在数据业务上,就一直采取双模手机和双模卡的方式,让G网用户过渡到C网来使用CDMA1X。所以在建设C网之后,联通把重心都转到了C网无暇对G网进行过升级和维护确是事实。那么此时再投入巨资升级G网,联通意欲何为呢?

  首先,目前G网与C网并行发展,两条腿走路总比一条腿稳当。联通在大力发展C网近四年之后,投入了近1000亿元,建立了一个号称是精品网络的C网。但市场并不叫好,用户的增长不尽如人意,截至8月底,C网用户人数仅为3166万人。可怕的是,这个网络至今还在亏损。联通上半年的财报显示,CDMA亏损4.6亿元。如果说在2002年网络发展之初,市场前景的描述多么美好,我们还能相信,但是四年过去了,投入了巨资却没有回报,仍然没有赢利。这个时候联通还有耐心等下去吗?与此同时,联通怠于维护和升级的G网还在发展,给它创造巨大的利润是其最主要的赢收。这个时候,联通还把鸡蛋放在C网这一个篮子里,是不明智的。适时的腾出手来重整G网,让其用户数和利润继续维持高增长,是联通所需要的。这四年来,联通一直拿G网来补贴C网,如果让G网在与移动的网络竞争中彻底掉队的话,到时C网不成功,G网也“破烂不堪”,用户纷纷抛弃转向移动,那联通就回天乏力了。

  C网与G网的市场定位联通已经用四年的时间摸索过,有过经验和教训。联通很清楚地知道,目前的升级为GPRS是为G网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可以把矛头直接指向了移动,因为这种G网数据业务的升级与C网几乎是没有冲突,不会跟C网抢其既有的用户。现有的C网用户是绝不会因为GPRS而换网到联通G网的,否则早就换到了移动的网络中去了。

  其次,也是未来应对3G挑战的需要。3G在中国已经是呼之欲出了,但关于其标准问题也争论不休。WCDMA、CDMA2000,还有国产的TD-SCDMA,中国到底会选择哪个标准?这一切还难以预料。昔日,联通C网的建设,多少也有希望以CDMA2000标准平稳滑入3G的想法。现在联通把G网升级到GPRS,这样为未来的3G做了两手准备。不管国家采用哪种3G标准,联通都足以应付,通过G网可以由GPRS过渡到WCDMA,通过C网可以由CDMA 1X过渡到cdma2000。这样一来,联通就不会因为3G标准的问题到时措手不策了。
(本文首发天极Chinabyte,相关链接:http://column.chinabyte.com/128/2161628.shtm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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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20 2005

百度借道盛大 “虚拟货币银行”腾空而出?

Published by 张樊 under I T 评论

有报道说,百度正在加快进行百度币的推广,9月中旬百度与盛大签下新的协议,盛大将通过盛大游戏点卡在全国的18万个网点为百度币提供代售服务。这个消息传出,我们就不得不联想到一周前百度的先后结盟中国工商银行和贝宝了。好象这一切都是为了百度币的推广了,如今借道盛大的点卡销售渠道,恐怕收效更大。毕竟这更符合目前中国的消费习惯。

  目前在百度的网上能够使用到百度币的服务有影视和传情两个方面。加快百度币的推广,能给百度除搜索引擎之外的业务带来多少的增收,并不是这个事件最引人注目的地方。百度用了盛大的渠道,盛大获得了什么回报呢?据报道说盛大在协议中获得的条件是“能以盛大点币购买百度的付费下载服务”。也就是说盛大的点币不仅可以玩盛大游戏,还可以来百度网站消费。这才是此次事件对业内影响最大的一点。长期以来,互联网企业所“发行”的虚拟货币都是各自为战,互不通用。如今,盛大的点币开始渗透,让我们看到一种互联网上统一的信息产品交易中介开始起步。

  在此之前,业内有影响的企业,包括盛大、网易、新浪、搜狐、腾讯等都有自己的网络货币,但都只能在各家领域内使用。这些商家推出虚拟货币的目的都只是为了让自己的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更加便利,可以让用户一次性购买虚拟货币,其后再用虚拟货币来支付购买,省时省力。在这个事件之前,我们应该说推出虚拟货币的众商家只是停留在这个认识上。毕竟每项服务都购买实物卡,用户不方便,同时商家发行实物卡的周期变长,成本增加。于是象网易提供了更多的服务,就把虚拟货币同网易通行证捆绑成“一卡通”,可以购买邮箱、交友、空间,还可以为网络游戏充值。网易的这种做法并不是为了增加其虚拟货币的价值,只是作为一种支付手段来为消费者购买网易的各项服务提供便利。

  但如今,盛大的做法已经跳出了这个框框的束缚。盛大开始把点卡的发行并不是作为游戏娱乐的一个辅助,而是一项独立的业务来做。今天盛大点币能够到百度的网站上去购买服务,明天盛大的点币就有可能到网易的网站上去购买服务。盛大自家的虚拟货币能够用到其它网站,盛大已经开始想把其点币做成互联网世界的虚拟“硬通货”。而且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监管,正好是各家圈地的好机会。

  目前来看,也只有盛大最有条件达成这一目标。尽管在线支付手段逐渐完善,中国人还是习惯于离线购买。在众多的互联网企业中,只有盛大的销售渠道建设的最为完善。盛大在全国范围建立了自己一套独立的销售渠道,更让人至今佩服的就是利用了网吧这个渠道,在全国就有18万个网点。毕竟从现实的货币到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转换需要一个环节,而这个环节又忧为重要。盛大分布在全国的18万个销售网点就可以很好的完成这个环节的工作。其它企业线下渠道建设远不如盛大,线上销售相比较盛大也有一个相当完善的点卡销售系统。

  同时百度在与盛大合作,而且媒体报道的重点在“百度搭盛大快车剑指虚拟货币”,那么百度有没有机会?百度与盛大合作,从有关消息来看,百度是以一种“非对称进入”换取销售渠道的,百度币还不能进入盛大领地消费。即使是“对称进入”,百度因为百度币的销售受制于人,再加上盛大所积累的用户群体大,百度的机会很渺茫。

  这样看来,百度借道盛大,能让百度币的销售便利,而盛大却借机在图谋打造一个互联网的虚拟货币银行。盛大从中的受益要比百度多得多。
(本文首发天极Chinabyte,相关链接:http://column.chinabyte.com/159/21566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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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9 2005

“灵通无绳”的先天不足

Published by 张樊 under I T 评论

小灵通每年都要玩个新鲜玩意,今年是“机卡分离”,明年是什么呢?“灵通无绳”。有报道说,目前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两大固网运营商已经将“灵通无绳”确定为明年主推的重点业务。

  所谓“灵通无绳”,顾名思义就是把“小灵通”和“无绳电话”合二为一,小灵通与家里的固定电话是同一个号码,出门在外是小灵通,在家中就扮演着固定电话的无绳子机的角色。今年的“机卡分离”市场反响并不好,在不少人看来难挽小灵通颓势。但“灵通无绳”这项业务目前已经在抚顺、郑州、惠州、上海、温州、佛山、漳州、西安等8个城市试点,据说市场反应不错。相比之下,我们对“灵通无绳”是叫好还是叫衰呢?

  按照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将小灵通和固话合二为一的灵通无绳电话最大的杀伤力将是彻底解决为人诟病的小灵通室内信号覆盖不佳的问题”。小灵通一直深受室内通话质量不佳的问题所困绕,“灵通无绳”就能够解决吗?我们先来看看“灵通无绳”是怎么解决的。原来“灵通无绳”是把小灵通与固定电话网络捆绑起来,在室内就能够用固定电话来接听,从而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个技术的创新是在电话终端上,室内的固定电话具有一种所谓的“超级无绳”功能,可以把小灵通与之绑定。所以,小灵通只能在有与之绑定的固定电话主机的室内才能换用固定电话来接听。小灵通要绑定在固定电话主机上,必须在第一次使用时对码,而且一部“灵通无绳”座机最多也只能同时接入十部小灵通。我们推敲一下,小灵通在没有绑定固定电话的室内,通话质量就跟往前是一样,而且这种室内是会经常去的。毕竟能够绑定的只是少数。难道我们到了一家酒吧、餐厅,就先找固定电话对码绑定?即使对方有如此功能的座机,你也排不上队。所以这样怎么能说“彻底解决”室内信号覆盖不佳的问题?因为“灵通无绳”的先天不足,靠它来解决小灵通室内信号覆盖不好的问题其实是一个妄想。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灵通无绳”能够把小灵通与固定电话捆绑起来的其它积极因素。首先,小灵通与固定电话捆绑能够相互带动其业务的增长。网通和电信把持着固定电话业务,固定电话的市场起步最早,其固定电话号码被亲朋好友知晓的最多,能够让固定电话动起来,能够随身走,不少人会去购买“灵通无绳”。同时,因为移动电话的竞争,固定电话的市场增长早就趋缓,移动电话用户数已经超越了固定电话,“灵通无绳”业务把“移动”电话业务——小灵通和固定电话捆绑在一起销售,在一定程度能够刺激固定电话业务的增长。其次,“灵通无绳”让小灵通彻底回归固话本质。信息产业部严格划分固话业务和移动业务,封杀双模小灵通,在网通和电信没有获得移动牌照之前,就必须按照信息产业部对小灵通的定义“固定电话的延伸和补充”来执行。“灵通无绳”彻底把小灵通与固定电话联系在了一起,这项的合法性就没有了任何让人指责的把柄了。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这才是“灵通无绳”的最根本的意义。
(首发搜狐IT,相关链接见:http://it.sohu.com/20051018/n2405547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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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8 2005

布局TD-SCDMA,摩托罗拉落伍?

Published by 张樊 under I T 评论

10月13日,中国普天与诺基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署合同,建立针对第三代移动通信TD-SCDMA和WCDMA网络产品以及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合资公司。这家合资公司总投资为9亿元人民币,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各持51%和49%的股份。合资公司将设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品将于2006年推出,而且,无论是TD-SCDMA系统还是WCDMA系统的商用产品都将使用普天“Potevio”品牌。

  抢身中国3G

  尽管3G牌照还没有发放,随着TD-SCDMA产业的逐渐成熟,中国开放3G市场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如何在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电信市场未来的3G市场中占据有利位置,是每一家国家电信业巨头所必须考虑的。它们纷纷布局中国TD-SCDMA市场,希望在这一市场上分一杯羹。与国内本土TD-SCDMA的厂商合作将是一条捷径。中国四大电信设备生产商除普天之外的三家在此之前均已与具有国际背景的厂商合作,去年3月份华为与西门子通讯集团共同组建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1月份大唐移动与上海贝尔阿尔卡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今年5月份中兴通讯与爱立信联手为中国提供TD-SCDMA解决方案。

  一直以来,诺基亚都认为中国的3G应该是TD-SCDMA与WCDMA的捆绑,单独的TD-SCDMA的发展空间非常有限。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诺基亚对TD-SCDMA的投入不大,甚至只能说是象征性的。以前诺基亚在TD-SCDMA上的投资,只是在作为17家股东之一在凯明公司有少量投资。

  但随着TD-SCDMA的局势越来越明朗,作为全球手机业老大诺基亚也不愿失去如此大的市场,也加快了进入这个市场的步伐。选择与普天的合作,可谓是两拍即合。诺基亚要在中国建立全球第二个3G产品生产基地,必然需要在国内寻找一家有实力的电信设备生产商,而国内四大厂商除普天待嫁之外,其余都已经名花有主了。而普天与大唐、华为和中兴相比,它的TD-SCDMA网络设备方面的实力的确略逊一筹,所以也需要一个实力强大的国际背景的厂商来支撑提升竞争力,诺基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挤掉北电网络,诺基亚联姻普天不仅是在催熟TD-SCDMA市场,更重要的是在这个市场的发展中占据了有利的身位。

  摩托罗拉在哪?

  在中国TD-SCDMA的产业链上我们找到一个又一个国际电信业巨头的身影,西门子、贝尔阿尔卡特、爱立信等等,现在诺基亚也来了,另一个巨头摩托罗拉在哪呢?

  尽管摩托罗拉是TD-SCDMA论坛的创始成员之一,但它在中国的TD-SCDMA市场的动作非常小,只是到2004年才牵手大唐移动共同为网络市场开发基带芯片组产品。在今年年初,摩托罗拉又投资天碁科技成为其第四大股东,但是份额非常少。摩托罗拉在天碁科技的发展TD-SCDMA终端的计划中重点在手机终端方面。

  也就是说,在诺基亚合资普天之前,摩托罗拉和诺基亚一样,没有直接加入TD-SCDMA,只是在两家专用芯片企业中进行投资,对TD-SCDMA技术进行观望。可是随着TD-SCDMA测试的不断进展,其大规模商用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对于3G终端企业已经到了市场抢位的时间了,三星、LG纷纷涉足。诺基亚此时审时度势,直接加入到TD-SCDMA的产业发展中去,与普天合资生产TD-SCDMA网络产品。

  诺基亚在3G手机的竞争中开始发力,不仅仅是中国,还包括全球市场。一直以来,摩托罗拉在3G手机市场上对诺基亚的竞争保持着绝对优势。可近来两周,摩托罗拉遭遇到诺基亚的强大挑战,并且诺基亚的新型高端手机在欧洲3G手机市场的竞争中已经抢占了先机。不久前,Orange英国公司和T-Mobile英国公司发布新的市场推广计划中所支持的3G手机主要是诺基亚的几款产品,没有了摩托罗拉的份。

  这一切都表明诺基亚非常注重观察市场的动向,抓住市场良机,它看到了中国TD-SCDMA商用前的蠢蠢欲动,也看到了欧洲3G运营商出台市场推广计划的关键时期。在这点上摩托罗拉要差得多。

  相比之下,如何在未来的中国3G市场分得一块大蛋糕比守住目前全球3G手机的份额同等重要。可是摩托罗拉目前在中国还没有动静,靠在天碁科技的一点点股份是无法在未来的中国3G市场立足的。但摩托罗拉在与诺基亚的竞争中也不愿意因为诺基亚的突然发力,而被摔到后面,必将奋起直追。料想过不了多久,摩托罗拉也该出手了。
(本文首发IT世界,相关链接见:http://it.com.cn/f/news/0510/17/1864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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