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20 2008

小心,“网络城管”来了!

Published by 张樊 at 9:04 下午 under 法律评论

北京市工商局自72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个人网店也必须办理营业执照以来,业内是一片讨伐声。尽管上周四,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出面表态,支持北京市的做法,声称“北京已经开始对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开店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进行试点,以后将向全国推广”。但事件并没有因此停止下去,业内继续质疑这一报道的真实性,国家工商总局发言人在18日下午立即表态对网店新规全国推广并不知情。

电子商务的市场监管是必须的,但为什么北京工商局的做法会引起业内如此激烈的反对声?根源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社会民众中的声望低下。长期以来,工商行政部门的内部体制混乱,人员素质低下,在市场监管方面的不力,行政乱作为,让社会民众多有怨言。目前中国市场秩序的混乱如果寻找原因的话,大部分问题都与工商局内部管理体制、人员素质、工作机制有关。“乱收费”首当其冲。北京市工商局出台的网店新规也打上了“乱收费”的烙印。

电子商务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的确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电子商务经营者身份公示是电子商务监管的基本原则。但是北京市工商局将这样一项对市场的监管政策执行变味,弄出一个“官商结合”的名索网,以收费为主。这跟工商部门人员的素质低下是密切相关的。连周伯华局长也明确表示,“北京市工商人员要提高素质。”

目前网上C2C交易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开店的门槛非常低,给社会提供了不少就业机会。不少个人店主们被现实社会高昂的租金和过重的税费所吓退,都是一些租不起商铺、办不起执照商贩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网络开店为不少人提供了再就业的机会。如今,北京市工商局要求个人网店办理营业执照并且推行收费的电子认证,每年他们都需要为一个所谓的“名索认证”缴纳500元的费用,无疑是让这些人的网络开店成本急剧增高。那些卖假货欺诈消费者的网店,对于北京网店新规会采取各种手段来规避,要么采用假信息注册登记,要么照干违法行为,由于电子商务的消费者维权成本高,同样可以逍遥法外。北京市工商局的做法真正受累的将是在网上老实经营的那些店主们。 

曾经在百度百科上发生过将“城管解释成打砸抢”的事件,其中城管的名词释义是“专门欺压租不起商铺、办不起执照商贩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黑社会组织”。如今,北京市工商局千万别当上了所谓的“网络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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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ne Response to “小心,“网络城管”来了!”

    1. 法豆on 22 Aug 2008 at 2:17 上午

      法豆:《请给法治哪怕一次不太体面的机会:关于网店新规》
      http://www.blawgdog.com/article.asp?id=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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